昨天,从媒体得知在今后的拆迁(危改)中,将转变单纯的货币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与以房换房的安置方式相结合。大吉片的老百姓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非常感谢区政府在大年根儿的给老百姓送喜信儿!许多人表示,这是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央提倡的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但是,兴奋之余又想的比较多了。毕竟大吉片拆迁办在落实拆迁补偿过程中办了很多不得人心的事,失去了民心、名声和信用。尤其对新闻报道概念含混、措辞不清不太满意,并对报道中表述的许多问题表示疑惑。 疑惑一:“宣武区将在今后的房屋拆迁方式上加大转变力度,由“以钱拆房”向“以房拆房”进行转变”。 这里提到的“今后”包括不包括大吉片危改区?因为,大吉片从2007年8月31日已经得到拆迁项目方案审批,如果把大吉片放在“今后”之内,势必要修改拆迁项目方案,从新进行审批?而这有涉嫌朝令夕改的嫌疑! 疑惑二:“之所以采取这一拆迁方式的转变,与目前拆迁成本过高相关。” 1、成本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策划、运作前期就应该预测到的,一个国家级的集团公司会说出成本过高无法推进拆迁,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证明大吉片危改前期策划方案失败,这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吗? 2、地方政府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一切开销的是费用,与成本无关;因为,只要涉及成本问题就可能产生盈利,地方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如果有一天政府盈利了,那就不是政府了,叫企业! 3、成本问题只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同政府无关。同政府有关的是开发商不能按期完成土地开发项目,造成土地闲置,只能按照规定满一年不到两年加收20%土地闲置税;满两年的政府收回土地。 4、还是成本问题,如果这种转变方式使开发商成本变小了,那么,被拆迁户的成本是不是就加大了,这叫成本转嫁,利益损失是不是天经地义的就应由被拆迁户承担? 疑惑三:以房换房安置到哪里? 比照其他地区的惯例,危改项目多安排一定比例的回迁房屋。但是,大吉片危改项目不设回迁房屋。如果再按照减少成本这条思路想下去,会不会把被拆迁户置换到偏僻地区?工程项目的产权、质量、环境、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交通等方面是否满足被拆迁户安置要求;因为这必定不是商品房,可以由购房者灵活选择。 疑惑四:货币补偿与以房换房的安置方式两者之间有没有一个平衡点? 通俗地说,就是被拆迁户在货币补偿、以房换房安置两种方式上选择,那种方式更适合被拆迁户?如果被拆迁户这个问题还没有想明白就搬走了,或者被拆迁办误导利益受到了损失,这不还是欺骗吗? 疑惑五:“将根据拆迁地区的地段测算“以房换房”的置换比例,根据被拆迁的房屋面积计算被拆迁者可以获得的安置面积。对超出部分的面积被安置者要按照一定价格购买。” 1、如果被拆迁户可以通过货币补偿不搭钱在附近买房,干什么还自己搭钱到城乡接合部去购买安置房? 2、按房屋面积提供安置房,不如以人口因素为主结合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更加人性化。其实,外省市很多地区早就实行了。我们是首都,生活在首都的市民是不是更应该得到更多的温暖? 疑惑六:常言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补偿方案重新制定出台后,到了拆迁办执行的时候会不会变味,成为一种新的糊弄、欺骗、分化被拆迁户的手段?因为,拆迁办必定受利益驱动才热心于大吉片的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