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后不到半年,北京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7月1日,首都之窗政府公报中发布了已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c C- b" _ A' D+ X% X7 @9 s区县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
& x: i( i, e8 t) Q" ~! | 《新京报》报道,《意见》共17条,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主体,以及具体程序。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的实施细则基本延续了国家条例,并未有明显的突破。
% W3 H& y3 z) @0 Q# W$ u9 E9 \ 《意见》明确,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
( T" p; `$ ]" a 相关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进行房屋征收的主体都将是政府部门,开发商不能负责拆迁,只能向政府购买已完成拆迁的土地。
% w9 D U: E8 v) Y, z4 g旧城居民不满补偿须听证修改
# {5 L! P5 ~) N 《意见》要求,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0 [9 L1 @ s, `7 s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北京城乡接合部的拆迁不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大都在旧城区。该条规定对于旧城区居民的利益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2 u9 O9 Z7 I/ J7 V* |/ g7 w征收前先确定补偿资金和房源 % g8 |- D. e J7 f _4 e2 x
此外,《意见》还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应当明确征收项目补偿资金的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6 v n& T0 Y0 J* T( y
相关人士表示,房屋产权调换指被征收人可选择房屋安置,政府提供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 E U: x6 ]* V7 d 解读
* O% G9 }- k& L9 ? ^7 }. \拆迁户应先拿补偿再搬迁 8 C: E( M" S1 T E' |4 e
7月1日公布的《意见》明确,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 s& s; M" C* J8 G8 n9 w& Z, }
尽管此前也有先补偿后搬迁的要求,但由于资金到账需要时日,一些急于开工的工程,会采取让居民先搬迁,约定天数再回来拿钱。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此前房协调研发现,有个别企业利用这个时间差欺骗被拆迁人。此次政府在程序上强调必须补偿款到位才搬迁,这充分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7 v) p0 A3 {) S5 {
同时,《意见》中还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建设单位包括很多,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基础建设的单位。” 5 a/ i# Q5 |4 ~/ C1 U* P
建议 5 @6 P& v1 u c7 g/ L M+ D- v/ F
“拆迁补偿应体现土地价值” $ B) h% O E7 T9 N$ U1 A
《意见》并没有提及房屋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条例要求,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5 a* x: E7 d4 ?/ t* D: [ P 业内人士表示,拆迁补偿应更突出土地价值。“目前北京大部分拆迁都是按照房产的面积来计算,但房屋价值中,房子的成本并不高,建筑安装成本只有每平米三四千元。更多的价值体现在土地上。所以补偿,应该更多体现土地价值。比如所占用的土地应该补偿多少,土地补偿就可以不同区位,分出不同档次。但目前北京的大部分住宅并没有发放土地证,所以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摸索与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