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处文保单位整改情况公布 首次采取法律手段拈花寺文保面临强制执行www.jinghua.cn 2007年02月07日来源:京华时报
据介绍,市文物局曾在2005年底分两批对全市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1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年内拆除非文物建筑,并提交针对消防和避雷等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方案。目前,有两处已完成隐患整改,两处正在组织实施整改方案,5处已完成部分隐患整改,但还有7处需继续督促协调解决或协调难度较大、短时期内无法解决。 市文物局表示,有些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随意拿文物做筹码讨价还价,致使文物安全隐患长期不能解决。文物局将对这些单位启动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决。近日,市文物局已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内容,对拈花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已将申请材料送交相关法院,用法律手段依法强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市文物局还将对其他存在这类问题的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督促其整改。 ■附件 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单位 1.古观象台(国保单位) 南院被5户居民占用。由于涉及单位大多无力承担搬迁经费,且有的单位已经撤并,实施搬迁工作难度较大。 2.宁郡王府(市保单位) 由国家话剧院和北京京雁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建国门房管所(31户居民居住)管理使用,国家话剧院将部分腾退,另外两单位无力出资整改。 3.拈花寺(市保单位) 产权单位为市佛教协会,被人大印刷厂和14户居民占用。 4.孚王府(国保单位)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多家单位及378户居民在此居住。这几家单位表示,无钱修缮文物,更没有能力搬迁居民。 5.皇史宬(国保单位) 由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故宫博物院对产权和使用权持有争议,居民搬迁工作无法进行。 6.大高玄殿(国保单位) 管理使用单位为总参服务局。将由文化部出面,请国务院有关领导牵头组成协调班子,尽快解决大高玄殿腾退问题。 7.崇礼住宅(国保单位) 现在由北京康之缘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使用,59户居民在此居住。由于居民搬迁困难较大,致使此处隐患无法彻底解决。 ■现场探访 大殿被掏空 变身“加油站”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西城区大石桥胡同61号的拈花寺。刚一进门,就看到已“沦为”库房的中路大殿。除石瓦屋顶尚存外,殿身已被几根铁柱子代替,围墙全部被掏空,造型有些像加油站,里边堆满了成捆的印刷品。两旁的“配殿”中传出机器隆隆声,东、西二路已被居民占用,将中路的库房和车间包围住。建筑屋顶上已风化的瓦片间杂草丛生,在二层的回廊上还能看到居民晾晒的衣物。中路与东、西二路建筑之间相隔不过4米,路面坑坑洼洼,路面上未见到堆砌的印刷品。一户居住在寺内钟楼内的居民告诉记者,如果条件合理,为保护古建,他们乐意配合搬迁。 ■各方说法 市文物局 印刷厂开价太高 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佛协和人大印刷厂解决安全隐患,文物局曾组织召开了3次协调会,双方都认为只有将印刷厂和居民迁走才能彻底解决安全隐患。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文物产权人同时也是文物的受益人将履行保护文物、解决安全隐患的义务。因此,为彻底解决拈花寺的安全隐患问题,市佛协将为人大印刷厂提供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补偿金,但由于人大方面提出的补偿费过高,市佛协无法接受而搁浅。 人大印刷厂 大部分厂房已出租 人大印刷厂有关防火责任人梁文英表示,厂里一直都有防火措施,院内设有禁烟标志,20多家印刷单位的燃油全部入库统一管理,而且近期已经把堆放纸张的通道全部清空。当记者问及对保护文物有何特殊措施时,梁未做直接答复,只称“我们主要就是防火,至于其他的措施还没有制定”。她解释道,“自从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单位领导开了不少会,讨论安全问题。但由于大部分厂房已出租,单位无法对出租户进行强行管理,因此安全整改很难”。 ■链接 拈花寺建于明万历九年(1581),名千佛寺,现有面积6000余平方米。产权单位为北京市佛教协会。上世纪80年代,原占用单位人大印刷厂没有迁出,而是同市佛教协会签订了租赁协议。从1998年开始,人大印刷厂陆续转租给了多家私人印刷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