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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从向政府提出实际的倡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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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6 2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市保护大家说 : v1 G8 h& j( H* |$ n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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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城保护问题上,最常听到的是“住在老城的人,房屋破旧、生活不便,居住状况堪忧。必须改变”等等。然而,拆了老城,住在里面的人真的居住状况得到改善了吗?事实似乎并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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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先从人员状况来看看 : f: z" y/ g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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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状况表征着人的经济状况。这些年来,生存技能强的人,收入高,或是已经得到了分配住房,他们从老城搬出去住了,当然户口可能仍在原地。而仍在老城旧房里住的人,不是没有得到单位的福利分房,就是生存技能较弱,或是下岗或是退休。很少有有经济能力的人不去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偏要住在拥挤不堪、设施条件差的大杂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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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赶上拆迁时,搬与不搬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对于家庭经济状况好的人来说,早就在其他地方有住房了,白白落一笔钱是天大的好事,他们盼拆迁还来不及呢,至于房屋是否拆除,与他们似乎并无多大关系,反正是公房。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人,一类是领低保的,他们有资格住进廉租房;另一类也许他们还不够领低保的资格,但也是生活拘紧,他们也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没有经济能力,这类人并不在少数。拆迁对他们来说是件很头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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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踪这类人拆迁后的情况发现,由于他们的经济收入并没有提高,无法支付住在经济适用房里增加的支出,结果他们基本上都将经济适用房出租了,再用其中的少部分钱租下老城的其他旧房,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实际上他们的居住条件并没有象有些人吹嘘的那样得到改善。这就好象不会游泳的人掉在水里,苦苦挣扎,原本希望得到救助的是救生圈,可到头来却给了一块石头,反而更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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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追求好的生活条件是人人向往的,但能不能享受好的生活,取决于生存技能,不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他们是无法享受好的生活条件的,这决不是某个开发商通过一次拆迁可以给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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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谈谈房屋状况 / F2 K' ~# g3 T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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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老城的四合院是有卫生间的,只是它不与其他院落的卫生间相连。每个院落有独立的化粪池,要定期淘粪。解放前就有淘粪工,50年代先进工作者石传祥就是从旧中国一直从事这项工作的。后来,各院落的厕所都废了住上了人,所以大家以为旧四合院没有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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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房屋是衰败了,破旧不堪,但它还立在那里,为什么?因为中式的建筑结构是非常讲究的,全木框架结构,用榫卯在一起,一般我们只能看见露出的前脸柱子和椽子,其他结构在顶棚里看不见。所用的木材都经过处理,以防受潮、虫蛀等,保证百年大计。所以,外表无论多破旧,只要主体结构没问题,就不应当拆掉重建。在我走访的很多破旧大杂院里,其实房屋的主体并没有坏,经过整修是可以光彩如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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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各种各样,房屋也如此,各具特色这个城市才是鲜活的。现在,翻建的四合院早已失去了原有的特色,且不说工艺无法同日而语,单就全一个模样已令人不能接受。原本的四合院最大的优点是冬暖夏凉,因为在建筑结构上有很厚的被土,屋顶的瓦吸水性和透气性很好,保证了被土的水含量恒定,而起到了保温和阁热的效果。现在我们用水泥和沙子替代了被土,防水性强,而这种材料不耐热也不抗寒,太阳一晒就透,夏天室内必须开空调,既浪费能源,人也未必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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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人可以赤脚走在土地上,但决不能赤脚走在水泥地上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的祖先这样盖房子,真的是很科学的,我们不要以为就是几座破房子这么简单,它凝结了先人的智慧,里面大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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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热衷于现代建筑的时候,其实是我们追求更舒适的生活享受,好好研究一下先人的建筑理念,天人合一,利用自然,才是符合节能、环保的现代生活。这种貌合神离的假四合院,即失去了原有四合院的文化传统,又失去了古老的建筑特色,不用和现在有百年历史的老房比寿命,就是七十年使用期也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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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真的想保留些中国特色的建筑,真的想让历史文化名城名副其实,真的想为今天的城市建设和人员就业找出路,真的想在2008年奥运时能让世界了解中国,就不要再在拆毁老城上做文章,而应在如何保留、如何拯救、如何继承、如何利用上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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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提现在的新建筑,在我国能源日趋紧张的状态下,节能和环保应当成为项目审批的必须条件。成片的新建小区,完全可以利用太阳能供电、取暖,区域内循环水处理后用来冲马桶和绿地灌溉。在一些发达国家,为鼓励开发商节能、环保,所建小区剩余的电,国家高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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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谈谈产权与保护的关系 0 ~4 ?% y; v' H7 t3 J" E: l!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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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城里,最想保留下这些房屋的,是它们的产权人。除了这本是他们的合法私有财产,是他们的物权外,还有扯不断的情感纽带,每一座房屋、院落背后,都有着一段艰辛的创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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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产权明确的合法私房,响应了政府号召出租,支持了国家建设。即使在58年国家经租后至文革前,产权仍清清楚楚为私有财产,只是由国家经租,用句法律的话形容,就是国家临时征用,为的是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而后却在文革中被强收了产权证,以至于现在被当作公房搞的产权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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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肯花自己的钱修缮公家的房子,除非为了商业需要,很快可以赚回来,但修缮自家的房子却不遗余力,没人动员。这说明产权在其中至关重要,产权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就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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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城中,原本有一半是属于私房,现在拆掉了很多,也还有相当多的是属于私人的房产。如果可以正视这种状况,依法还权于民,相信他们会象爱护自己的眼珠子似的爱护这些房屋。房屋自然的修生养息、得以恢复,老城就有救了。这股来自民间的本能的力量,在旧城保护中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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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交通问题 ; U0 Q, d) r' L& q6 I7 Z. g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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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城区能否得到保护与交通问题密切相关。建国初期为了解决交通问题,拆掉了老城墙,老城的“皮”没了;五十年代也是因为交通问题,长安左门、长安右门被拆掉,皇城的“龙须”没了;为了解决交通问题,22座内城门楼与箭楼、14座外城城门楼与箭楼、4座内城角楼与4座外城角楼均被拆掉。今天,还是为了解决交通问题,我们在老城中不断的拓宽旧路、开发新路,为此,整片整片的胡同、四合院消失在扩路的硝烟中。然而,交通问题依然未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因为过去的道路无法适应今天的交通发展,而今天的道路也同样无法适应明天的交通发展。如此这样的扩张道路,我们的老北京城必然会被“修理”得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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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有的。我在老城的主要交通路段做了测试,发现公共交通车辆只占交通流量的10%,绝大部分道路被小轿车占用,以至车辆太多造成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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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道路,不仅要拆掉房屋、百姓搬迁,而且国家要上亿元的资金投入。如果停止扩路,将这些资金做如下的工作,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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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政府可以在办理车辆牌照上稍加变动,现行牌照轿车在早六点至晚十一点间不可以进入老城,可以全天进入老城的车牌颜色不同,车牌费在现基础上增收十万,以限制老城内的车流量。同时,在二环路各方向主要交通交汇处建立大型停车楼,内设多部电梯直达地面,与道路公共交通衔接,方便驾车人入城。将现在的公交车辆升级、加密,保证上、下班时间三分钟一班车,其他时间段不超过七分钟。公交车辆四通八达,方便、舒适、快捷,使不能驾车进城的人感到同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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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的公交车每辆七十几万,每拆迁一户平均要补偿三十万,而建一座两万平米的大型停车楼不超过两千万,这个帐政府是值得算一算的。不仅保护了老城风貌,避免了因拆迁引起的各种矛盾,而且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老城区内的交通涌堵状况,日后也不会因发展造成今天如此尴尬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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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我们只是传承者,无权判处它死刑,它的存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见证,以往对它的毁灭已经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架上。痛定思痛,难道今天我们不该停止以往的错误吗?真的为人民着想,就停止对老城的拆毁,围绕“挖掘北京历史文化潜力”的盛餐桌边,人人都可以找到饭碗,留下老北京城,才是人民长久的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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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figolyf于2005-10-26 22:01: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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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31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刀郎的思路是正确的。

这方面我虽然下手很早,但至尽仍是一无所获。原因很简单,对于政府咱们是没有倡议的权利的,最多也不过是提点建议。至于能否被采纳、落实只有鬼才知道。即便如此这方面的工作还是不可半途而废的。

我想过,最好将向政府提出的建议和向市民发出的倡议结合起来做,效果可能会好些。但,谈何容易啊,那需要渠道啊。

发表于 2005-10-31 2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05-11-1 1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产权与保护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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