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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显灵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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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16: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 k6 i: j. @: E1 H- u$ w

           

2 M& V* @- K6 m+ N) n N3 @7 G) m

               

! p& D1 d, y0 P2 c

雍正显灵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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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G( L+ `3 M4 A0 M3 C7 W& L8 `

2009年年底,雍正显灵了,是连续两起 “拆迁户自焚事件”惊动了他。

: y) N- y9 w. e4 L0 k# i" l: D

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在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时,胡昌明前妻唐福珍及亲戚10余人进行阻挠,相持近三小时后,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向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 e6 d# Q/ V0 X: c/ e! u

12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玉泉村民委员会在对居民席新柱家进行强制腾退时,席新柱自焚了。

* v1 ^+ _$ r0 J" b

雍正显灵干什么了?

* }' v' E; n/ A2 Z. ^6 i7 K

神灵无所不知,神灵无所不会。

1 d0 G2 W6 ^) c8 y9 Z

他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翻出了279年前的一份有关“拆迁”的文件。文件名《雍正八年四月二十日,朱批“户部奏请太平峪红桩之内拨换田、房,迁移寺庙一切事宜题本”》简称《拆迁批示》。

9 e" }, g W* m1 w! O6 f

他把《拆迁批示》翻译成白话文并加了注解,叫做《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另外,他又写了一篇说明这次显灵目的的文章,叫《显灵说明》。他把这三篇文章发到了各个网站上。有:学术研究的历史文化网站、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商业网站、讨论政府行政管理责任的网站、负责制定法律制度的各级“人大”网站、负责司法行使权的各级公检法网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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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i8 U/ W0 J5 ]+ [

《拆迁批示》原文如下:

4 ?8 z0 W% U! H# j

风水地内所有民间田亩按其升粮科则,照应得之价,加倍赏给。已经播种者,俟其收成后再令交官。

7 b! V! \3 C4 S! _6 d$ n/ P

村庄庐舍,悉照房屋间檩,加倍先给银两,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再令搬移。

+ K6 p5 f V5 \5 {7 ` p

各村舍所种树木,亦著给与价值。

# U. F5 F0 i8 J0 o4 Q+ E- o, k

一应寺庙于风水地红桩之外,照式官为盖造。如该寺庙有香火田地,亦著将新建寺庙附近地亩加倍拨给。

$ G; s0 @3 b# `4 L2 r3 {9 F

至所有坟墓,悉照地之大小,从厚赏给地价,俟卜有平稳之地,再令迁移。

: U8 u& w+ H! o+ d- g+ M6 q/ k

务使民间从容宽裕,各沾实惠。其应需各项价值,悉于内库支领。

; B6 R9 t+ D6 l


7 ?, @) ?, h- o, R J' a, f

遴选贤员,实力为之。

1 J! F) Y! h7 m' @% w) R

务令小民均得利益,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若令小民一人含怨,日后朕闻之,卿后悔不及也。

- R+ L0 G: o& z+ w5 p: K* `2 F

朕恐地方官员阳奉阴违,仍有扰累民间之事,应再行申饬。著该督抚等时时留心察访,俾属员敬谨遵奉。倘稍有不遵谕旨之处,朕必访闻,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

7 u: d# ] G4 L+ e" U


" G8 ?# x7 b" y9 {1 A3 M" g" ?

《拆迁批示译文和解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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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5 E: \6 U# P2 s7 G7 R! p

我在位期间,要筹建自己的陵园,这是一件“国家大事”。有关官员选定陵园区域后,我告诫他们,首先要把“拆迁”的事情做好。“拆迁”不仅包括陵区内的建筑物,如村庄、民居、庙宇、坟墓等。更重要的是陵区内的田亩和山厂。田亩里有庄稼,是老百姓的生活保障。山厂里的树木,是用来砍伐销售的,是老百姓的经济来源。

+ X+ O5 c9 K7 W" {1 K7 f# [: L3 }1 [

官员们汇报说,为了营建我的泰陵(雍正皇帝的陵园),在划定的范围内,必需迁走19个村庄。拆除民间瓦房73间、石板房14间、草房1336间、草棚461间。搬迁山厂200处,砍伐树木6154棵,圈占各种地亩84顷13亩5分7厘5毫8丝。

# _3 T: T/ V c0 _

可见,“拆迁”工程很大。但我千叮咛万嘱咐,提醒我的手下人,“拆迁”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更大。

" n) g a; Z! ~6 W1 y' g! L# h- n7 q

我是怎样处理“拆迁大事”的呢?这篇《拆迁批示》是我就“拆迁大事”对我的手下人所作的“指示”。

9 f: p+ k4 y' h( l7 S$ v. ]& T

1、关于老百姓的庄稼地。

8 O, v0 z! q! i1 n$ {. ~9 U; v# ?

所有陵区内的庄稼地,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地价,加倍付给补偿款。已经播种的庄稼地,要等到老百姓收成以后,再交给政府。庄稼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如果你毁了他的庄稼,他就会毁掉你的前程。

0 S. T0 M' S7 w# Q

2、关于“拆迁”的民房。

k P" d) A6 k4 K; g) p% F

全部都要按照原有房间数,加倍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注意,要先付给老百姓拆迁补偿款。等到老百姓将新居装修周全、收拾完备,可以正常生活以后,再让他们搬家。

_9 r# u+ _# a8 i. `' o* X8 s

3、关于山厂里种的树木。也要付给相当价值的补偿。不能使老百姓因为“拆迁”遭受经济损失。

8 t0 u1 Y' \% w1 R

4、关于陵区内的寺庙。

- S9 o% R8 z. X' T0 H8 ?& ^

要按照原来的样式,由政府出资重建。如果原寺庙有香火田地,要将新建寺庙附近的地亩加倍拨给。寺庙是老百姓的圣地,不要因为“国家大事”使老百姓失去精神寄托。

( a1 s( ~6 O+ A" m- G. @- r

5、关于陵区内,所有老百姓家的坟墓。

7 {# j0 Z* K1 k$ R$ P- } O

要照坟地的大小,从厚赏给地价,等老百姓卜有平稳之地,再令迁移墓地。人人都有祖先,别轻视老百姓家的祖先,祖先都是神仙,你不尊敬他,他会咒死你的。

3 t, G' n; k* ^: k0 j

6、关于补偿“加倍”。

4 V+ G$ ^' e' w

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我在“指示”中几次提到要加倍补偿。但“加倍”指的不一定是加一倍,可能要加两倍三倍。具体到当年在何处加几倍,我不记得了,文件记载也很难查到了。

, E5 I+ H' x) }. G

有个我的“耷拉孙”奕绘贝勒的文件《明善堂文集》可以参考一下,能说明问题。

. r: C# ]% [6 O! @) \$ N& @8 v

道光十四年,我的“耷拉孙”奕绘贝勒,筹建自己的陵园,他看中了房山的天台寺一带的600多亩区域。他用自己家在大兴县采育的2000亩地与“拆迁户”交换。等于是补偿了人家“拆迁户”三倍多,他这事办得就不错,不愧是我的“耷拉孙”。他把这件事写成诗,刻成碑,他怕后代恃强凌弱欺负老百姓,找人家“拆迁户”算后帐,特意说,碑文比合同还重要。

m3 _9 Q$ y2 d9 v

 

9 @% w; j: Y+ L" g$ a

奕绘《明善堂文集》

9 X$ w+ w3 I. F4 w$ f. n

我有采育田,每每二千亩,三倍于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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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或肯受,与僧立诗券,贞珉建东阜。

+ I3 s$ q+ x$ D; ^- ^( @

东阜建碑亭,大书刻我诗。我诗胜券契,券契多假为。

8 {* }4 ^5 @* U5 n' b0 t9 Y

一为圣恩重,使我子孙知。一为寺僧弱,恐我子孙欺。一为土豪横,虑我子孙痴。

) [8 A' v0 s1 h4 T

南谷界已定,万世不可移。采育田已舍,万世不可追。

4 L4 ^# R7 l m9 ~# Z: ~/ z6 k

此诗之墨草,法源实藏之。藏之若符契,文句同吾碑。

0 I% T/ H1 b; E5 M

不管加几倍,都是要让老百姓多得到些补偿。“拆迁”已经给老百姓增添了很多麻烦,加倍补偿,也只是权宜之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老百姓对自己的老家、老房子、老田产、老产业是有着深厚感情的,“拆迁”给老百姓造成感情上的、精神上的损失,你加多少倍也弥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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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务使民间从容宽裕,各沾实惠。”

" w4 c' y w, a3 u0 Z! t9 {

这一条是最重要的,是“拆迁”的基本原则。有两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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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从容不迫地,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老百姓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老家,离开对祖先寄托无限思念的老房子,不能催他们,要安慰,要安抚,让他们慢慢接受,让他们慢慢地把感情转过来。

: C A! N7 f( R- u: w% k7 l9 x: _

第二,要通过“拆迁”,让老百姓“沾光”,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有些老家、老产业是有经济来源的,搬往它处,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有些老百姓会产生在新地方活不下去感觉,真要这样,老百姓会以死抗争的。所以,一定要想方设法让他看到未来的希望,要让他感到是在“沾政府拆迁的光”,要让他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我们常说的“惠民”,要在“拆迁”时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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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拆迁,一步登天”,说的是让老百姓通过“拆迁”过上天堂一样的日子,不是让老百姓一步登上“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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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L Y4 y$ C( k3 W# c8 _$ M+ n

8、千叮咛万嘱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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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待老百姓的“拆迁”事,是小心谨慎、诚惶诚恐的。所以我对办事的人千叮咛万嘱咐。

( b% ^. a+ D, J

一定要选择清廉的官员,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做好“拆迁”之事。

* s) E0 i; @; F

要让老百姓都能得到利益,宁可多补偿他们一些钱粮都行。如果有一个老百姓不满意、有怨气,日后我听说了,你们这些当干部的可就要当心了,到时你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o; ]! Y# \2 P) K6 N

我最怕地方上的官员阳奉阴违,仍有扰乱牵累老百姓的事,所以再一次申明。派地方上的第一把手经常下去明察暗访,监督他的部下规规矩矩的办事。如果那些办事人员稍微有一点不遵我的“指示”的地方,我肯定会知道的,到时,我会连同地方上的第一把手一起从重治罪。

9 I2 A7 Y5 D1 N



6 K8 r ?) T2 c' t) G; L

《显灵说明》是这样写的:

1 W8 u7 y% n4 @

我这次显灵,是因为“拆迁户自焚事件”的动静太大,惊动了我。做为三个世纪前的封建皇帝,是没有资格评说这个事的。我只想把某些地方的某些“当代领导人”和我这个三个世纪以前的“封建领导人”,在“拆迁”问题上,做个对比。

# e% T. h4 C& \' q9 s% C, e

1、“当代领导人”的权力比“封建领导人”的权力更大吗?你比我更专制吗?

: m1 ]8 Q% R# [5 V0 I& V. W

答案肯定是“不”。

$ R2 A# U. U1 E. E3 U- i

你权力再大,也比不上我当年的权力大。我的专制在历史上是著名的。

. b' l+ Z6 t" \; Y' u

我那么专制、那么强权,我都不敢强迫老百姓快速迁走,我还要说出“村庄庐舍,悉照房屋间檩,加倍先给银两,俟其将迁居之处收拾周备,再令搬移。”这样的话。怎么你管辖的地方却出现“拆迁户自焚事件”,逼死了人?你加倍多付给他们一些拆迁补偿款。让他们从从容容、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高高兴兴地迁到它处,他们还能想死吗?

- ^4 ^) G9 u: U5 U+ [9 R! D# L

我那么专制、那么强权,我都不敢“令小民一人含怨”,你怎么竟敢让“唐福珍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呢?

1 B5 ^) \6 H) b0 ?- j8 C* I6 J' [7 n, G


" {6 ^$ K! s4 b( g) I

2、你的“拆迁”比我当年建陵“拆迁”的事更重要吗?

3 C" e, U8 ]; G0 S. z# M

答案肯定还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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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年那可是头等的“国家大事”。你的“拆迁”再重要,能算得上“国家大事”吗?

6 `! X ?( O% J' T7 |; E2 @' t! j

你比我还急躁吗?我生前有性格急躁的毛病,曾说过:“皇考每训朕,诸事当戒急用忍。屡降旨,朕敬书于居室之所,观瞻自警。”

% l. x% Z: ^# ]- u

我都会说“务必要让老百姓从从容容地、从容不迫地,富富裕裕地、不急不慌地迁往它处。”这样的话,你怎么就不能这样对他们说呢?你们这些“当代领导人”,是不是应该在“拆迁”这类关系“民生”的大事上“戒急用忍”呢?

# j; R+ v) @1 o! g5 @" o( d2 {$ X

3、“当代领导人”比“封建领导人”更有智慧吗?

6 U' j/ e; O9 N, E4 h/ n! y

这个答案应该是“是”。

2 ]3 M4 Q2 f6 ^% x. J8 {

因为你比我进步了三个世纪。但是你仔细想想,你这件事处理得多么愚蠢。假如你早一天看到我在三个世纪前的“指示”,也许你会聪明些。以史为鉴,说着容易做着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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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指示”发到网上,也是想让“当代领导人”品味一下我们“封建领导人”的“勤政爱民”,这可是大智慧。

) k( N& H0 o4 Y

4、你比我更有利益吗?

" l1 H1 V, c( f, I. d s5 `

这个答案也应该是“是”。

! O$ M- t# t5 a1 @. q1 Y0 S

同样是“拆迁”,你得到的利益肯定比我大。我建自己的陵园只有费用没有收益,我没有利益,都能到处“加倍”补偿,如果你的利益很大,你应该多让出一些利益给老百姓,“宁多销算些钱粮还使得”。你应该多给人家一些钱,让人家多沾些实惠。

: \3 x* j% D6 L/ C7 H

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我们除了恨不得加倍补偿以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我们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已经很愧疚了,如果再把人家逼死,我们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5 p, M' l7 C4 p" @- g2 s

不过也可能,正是因为你的利益太大,你利令智昏了、见利忘义了,这才闹出了“拆迁户自焚事件”。

" t5 N4 o1 n) ?

5、“大逆不道”和“暴力抗法”

. ^* B2 h) C) y

不管是“封建领导人”,还是“当代领导人”,我们都是“领导人”。

8 L9 Y1 p7 ^ x

“领导人” 是什么?“领导人”就是老百姓用来批评的那种人。“有错误要批评,没有错误捏造错误也要批评!”没有这点承受能力,你就不要做“领导人”。

; p( L. e' S. p8 d8 ], o! u: x' G+ {6 ~

当年有人捏造了我的“十大罪状”,我只有不厌其烦的辩驳,还把我的辩驳编成一本《大义觉迷录》。要知道他们犯的可是“大逆不道”罪,我都不敢判他们死刑,最后还释放了他们。你们给人家定的“暴力抗法”,请你们也宽容一些,把人家释放了吧。人家房产也没了、产业也丢了,家破人亡了,人家死的死、伤的伤、进医院的进医院、被刑拘的被刑拘,再来一个“暴力抗法”,是不是有点过份了?

1 O+ U8 k" S: j( T

建议你们模仿我的《大义觉迷录》编写一本《“拆迁户自焚事件”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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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有个问题,你得到了这处“拆迁户自焚事件”所在地的地盘,将来建好房子后,能卖得出去吗?唐福珍的冤魂不来这儿伸冤吗?你怎么没想到这种后果呢?

~4 a: J$ e1 B+ H5 f! V

靠强权、犯急躁、少智慧,你原来计划得到的利益会打多少折?你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

& ^( K9 l# y2 C

我甚至怀疑,这里有“行政权力与商业利益集团勾结,打着公共利益、市政建设一类的堂皇旗号,行商业开发之实。其间存在着巨大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黑洞。”的情节。(见《京华时报》2009年12月17日“出多少人命才能镇住违法强拆?”)。

. [, R w; v9 j4 a" u! R# l' d! J7 x

在我们那个封建社会,也有类似“官商勾结”的事发生,查出后,惩罚是很重的,一律砍脑袋。

! P0 t1 L2 ?3 v! v

假如在“拆迁户自焚事件”上,有人检举出存在“贪腐”,假如有人打“全国贪腐举报电话12309”,你就死定了。

( X) \3 Q& U# G2 V. r: M) m( g) ^

话都说完了,我该回泰陵了。

A; j& d' J& n) H; Y' S

可能有人会说我啰啰唆唆,苦口婆心,没办法,我这个“掰开了揉碎了”的毛病,是当年编《大义觉迷录》时落下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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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8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治实录》卷四十,有顺治五年八月十九日的一道上谕,从中不难发现那次搬迁的真正原因,以及对搬迁具体实施所做的明确细致规定,可资借鉴。这里姑且不论此谕是出自黄口小儿的顺治皇帝,还是出自摄政王多尔衮之手,现抄录如下:

   辛亥,谕户部等衙门:京城汉官汉民原与满洲共处,近闻争端日起,劫杀
1 w1 U# h3 G+ e. R8 v   抢夺,而满汉人等彼此推诿,竟无已时,似此何日清宁,此实参居杂处之
+ z3 r( q; T- X& _0 r  J   所致也。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 f# `. c7 z7 h
   除八旗充投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等,尽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 ?/ p5 w6 P" ?( U7 v( U7 @; |
   拆去另盖,或质卖取价,各从其便。朕重念迁移累民,著户工二部详查房9 @$ }1 ~& Q$ _
   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令各亲自赴户; L' i2 m- c" ?) Z; o6 U
   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六部、都察院、翰林院、顺
5 g3 s0 j1 b1 g1 L% B9 u   天府及大小各衙门书办吏役人等,若系看守仓库原住衙门内者,勿动;另
5 P! t. w6 X1 B/ c$ M/ y   住者,尽行搬移。寺院庙宇居住僧道,勿动;寺外居住者,尽行搬移;若! Q9 Z- L- b; a1 ]+ w/ n& g
   俗人焚香往来,日间不禁,不许留宿过夜。如有违犯,其该寺庙僧道尽视' ]( O; d% c1 X7 t& b; Q
   轻重问罪。著礼部详细稽察,凡应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
- @: M8 c# }9 A) t7 F9 W   半岁,岁终搬尽。著该部传谕通知。9 I7 ?, j$ }$ |8 e: s/ ^
发表于 2010-1-11 05: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三位的资料和文章!一切尽在不言中。
发表于 2010-1-8 14: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上引的资料配一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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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9 H5 [# Z8 E# ~/ ? K

9 u( r) X. f) N! r, U

 

4 K# L# w2 v5 f& b1 X9 u4 w" h

高补偿,宽搬迁期。也不搞剃头式的一刀切。从这些资料上看,其拆迁政策是成功的。

1 L8 Z, M, f0 L# Y

 

1 G) w3 \* P9 G

 

( A% w) [& n, @& X5 M7 M# R! A

 

9 H/ ~1 x. A' `' f# ^

从乾隆时期的一份地契可以估计到当时北京地价

( o- o# Q8 ~6 B# f+ z; X+ T

 

. z7 f& x u \5 e/ x' h1 h' q

厢白旗满洲福禄佐领下护军付林布有地陆亩壹分,坐落左安门外红善桥地方,今卖予正蓝旗蒙古多尔吉佐领下鸟枪护军羌都名下为茔地.价银60两............
               纳税银壹两捌钱

+ h% O2 Y3 T. O5 E5 Z

         乾隆二十一年十月

3 a K0 U% x* @+ N9 O0 U

 

1 m+ G) m! t( ~3 ]* y! d) q

 

" n0 {9 K7 b$ \6 q# O3 u( d

 

- w. U/ w# k9 g$ H

左安门外红善桥附近土地一亩银价十两。当然内城土地房屋价格可能更高些。

8 @. B: k& c# L0 V* ]

 

% N: |, t0 B6 I& _6 }5 D' O

如果按照正房三间耳房二间,厢房再加上耳房倒座等计算一户中等人家可得拆迁款40-50两,而且老房的建材砖瓦,还允许拆去。也可以卖掉得钱。这些,足够买地盖房的了。而且清初顺治时期,经过明末战乱,北京城里空地很多。地价可能还没有人口增加后的乾隆时期高。

2 j3 D- q- ^/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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