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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0多名经租房主到建设部上访,对经租房问题进行了最新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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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北京50多名经租房主到建设部上访,信访处李处长接待了我们。对“经租房”的来龙去脉及“社会主义改造成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阐述了我们的观点,将《关于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一篇文章呈上。同时附上《北京市私有房屋暂行管理办法》(1958年2月2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三次行政会议通过)的文件。其中第十八条:为使房屋得到充分利用,房主应该将可供住用的空闲房屋出租。如无正当理由而闲置不出租时,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以劝令出租。必要时,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强制出租。 李处长表示:从没看过这个文件。从这个文件中我们能够看出,当时的出租是政府安排的。是为了解决当时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的难题,我们业主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但没承想竟引火烧身,66年文革时被迫上缴,以后被收归国有。我们要求建设部领导倾听我们的呼声。合情、合理、合法解决这一文革历史遗留问题。 / `6 X; k4 X+ Z* F9 ?& x % M1 O( ]2 H0 k$ l" j附件:- u# H: C" v' [& B+ b9 z 4 q& I1 K( r9 X     关于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l- ]( c6 }/ l/ Z9 `' H 1 ~/ K6 O! @2 Y9 |8 K% E# @ " g( S+ }" ]# @   经租房产权属历史遗留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为此反映过多年。如何界定及评价,民间与政府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d7 C1 n+ F k7 l   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站在摒弃一切个人偏见,还原历史真象的角度上,谈谈我们的看法。+ Y# N, ^* O6 M & \- K# C5 m0 w) L% Z W. u; X0 d8 w  一、为什么经租房产权问题是文革的历史遗留问题 ) B# Z" {* v2 F+ B' ^事实一:经租房产权在文革前,不论是个人出租还是政府经租都十分清楚,是属于私有财产,从未在产权上有争议。 . o7 p; l7 T- \# b; k  事实二:经租房产权证明是在文革中被迫上交给红卫兵的。当时不要说私产,就连私心都不能有,经历过文革的人,大概都不会不记得,当时最流行的一句话是“狠斗私字一闪念”。 9 B: o2 I U; ?" _  事实三:由于文革的影响,文革后落私政策的滞后,才引发出经租房产权问题。 4 t7 [) Q+ B5 }7 p' a3 j; d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经租房产权问题,而非经租问题。 , G3 L$ q$ d2 V& r7 M) _依据上述事实,经租房的产权问题是文革直接造成的,没有文革,就不会有今天的产权争议。 8 p' C; }- }/ B& p  所以,客观事实认定,经租房产权问题是文革历史遗留问题。) ]' v L' g9 l$ w5 D9 W* ^ ' q& J$ P7 X$ m! y  二、关于社会主义改造成果问题 2 l' L s t. T6 e ) `7 x3 {3 e: M) r  在一些人的观念里始终认为,经租房是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既是成果就不能退还。' E0 Y8 V1 u' ~# O/ ` 为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改造成果,我们就必须先搞清社会主义改造的内容和范围。首先改造不是掠夺,如果把社会主义改造变相认为是对私有财产的掠夺,是对社会主义的颠覆。6 ~* p( u7 e% ` \ 什么是改造?改造是应社会需求在原有基础上的改变、改革。表现在经租房问题上,就是当时为解决住房紧张问题,考虑到私人出租租金差距不一,修缮状况良莠不齐等因素,决定改由国家统一经营、统一租赁,是经营方式的改造。 . |7 F& a3 K5 W2 L. x  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内容和范围,早在1957年6月毛泽东先生就作过批示。在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周恩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初稿)上,毛泽东对这个报告稿作了一些修改,主要是在几处提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前面,加写了“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九个字。[毛泽东的批示全文如下:在讲社会主义改造的地方都加上“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等字为宜,以区别人的改造尚未完成。毛泽东] * y; d9 b. A5 `0 Q! Z4 @6 k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改造是分为两大块,一块是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的改造;一块是生活资料经营方式的改造,而非所有权的改造。这两个改造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6 Z `: P: D+ q5 n  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改造,是通过赎买的方式变国家占有,以谋求国民经济更大的发展;而生活资料经营方式的改造,解决了当时的实际问题,保证了生活和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就是成果。 0 p+ Y2 W, p" c$ r$ \2 N2 k3 L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经营方式是在不断变化的。住房国家供给制已经退出舞台,经租房也早以完成了它的使命,物归原主是理所当然的事。 / M6 b( {5 v. p  在经租房问题上,“用”才是它的成果,而非“物”是成果。把“物”视为成果,无异于强取豪夺,是根本违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也与现实倡导的创造“和谐社会”的精神相违背。 / K2 o' O6 t: C 6 U4 ?' u" x- W X }2 X( O: t1 t  三、理论认定与现实问题 8 v! g3 m- D! O* D7 ~4 s 4 w1 y! S8 I# p7 p  落实经租房产权是民众的现实问题,也是政府的现实问题。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各地房管部门,由于种种现实利益原因或一些以往不明收入牵涉其中,不愿退还房产,借口问题复杂、困难多、难度大等等。 8 c2 w# y0 K! b l z  我们以为,目前各项工作中哪一个不是困难重重、难度大?都有困难,都有难度,就不用做了吗?政府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就是为了管理具体事务、解决具体问题而设立的,没有事务、没有问题,这个职能部门就不会存在。如果下级总是向上级强调困难、很难做等等,为什么不能请他下岗?他能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政府可以聘请做得到的人来做,有无数人等着这个位置呢。 / e2 e0 ?! G9 V# y, A& c  经租房产权确权并不难,在房管部门的档案中有清楚的记载。比如:可以规定一个确权期,过期后可以认定当事人放弃。这样有利于房屋市场的管理。 ( B% D) V$ y7 ~  确权后,房屋仍在的发还原房;房屋灭失的,各地政府可以制定偿还计划,逐步落实货币补偿;现在拆除的可以依据“谁拆除,谁补偿”的原则,由开发商承担。3 C1 x8 y# Z M0 ~2 e- W   解决问题可以分期分批,但不能不做。象北京的城市保护,解决了产权问题,百姓就可以调动起来了,民间的流通和财力的投入,政府就可以减轻很大的财力支出压力。老城得到了应有的保护,旅游也就有了新的资源,可以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旅游也会发展出新的产品和行业,北京也就可以摆脱靠房地产拉动GDP的被动局面。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1 s, Z t# i3 U6 F* L' C `6 o) ~9 h( b0 Z& B 以上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和认识,愿与各位领导分享和探讨。古人云:偏听则暗,兼听则明。我们十分希望能就经租房问题,与部有关领导开个听证会或座谈会,以企交换意见和探讨解决出路。 U2 I: I0 O9 |6 Q% a8 x. v6 y W) a4 n 0 Y; _$ h, _7 p% q$ Q* q8 ~- g0 v! Z- w" ?                         北京经租房产权人6 ?8 a; E) ?4 s6 D9 D                          2005年6月30日 . `0 A* g* L* G9 _3 D% v; v" ~

& X% q4 Q# |+ O M7 g4 D) k $ B# ^2 R6 M3 [; A

松树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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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 0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我家也是那个时期的受害者,一间房子都没给我们剩下,全给霸占了

发表于 2006-12-4 15: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也是 我想知道现在我们有什么办法能要回来吗..我家是台胞..[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6-12-5 15: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台胞好,台湾言论自由,北京有民革政府,找他们帮忙

发表于 2007-10-2 2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实施后,实行登记制。如果经租房不让登记,就有被吞没的危险。有关方面要想吞没经租房的图谋由来已久。要警惕这样的事发生。各位注意。

匿名  发表于 2007-10-4 14:34:00

我家同样

匿名  发表于 2007-10-4 14:34:00

我家同样

匿名  发表于 2007-10-5 14:38:00
我家也有经租房,是归国华侨用桥汇购买的,为了救中国,回归祖国创业,为了按置儿孙落叶归根.              哎!!!!!     [em06][em04]
匿名  发表于 2007-10-9 20:32:00

经租业主太苦了!!!!!!!!!!!!

支持你,我家也是那个时期的受害者,一间房子都没给我们剩下,全给霸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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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10-10 22:43:00
我是青岛的,怎样和你们联系啊!我也有祖房,怎么样要回祖房,[em06][em04]
匿名  发表于 2007-10-15 07:09:00
为什么只共我们这些平民的些许祖产,那些真正的大资产阶级、大官僚及新兴的官僚资本家们的产怎么没人去共!!!
匿名  发表于 2007-10-15 07:09:00
为什么只共我们这些平民的些许祖产,那些真正的大资产阶级、大官僚及新兴的官僚资本家们的产怎么没人去共!!!
匿名  发表于 2007-11-26 12:50:00

 

[em06][em03][em10]我家是华侨买的房子,到今天为止也没有还,经租房是国家借用,借用五十年了,该还了,是吧!拿人家物就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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