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预报包括未来地震的震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三要素。 # |$ v; }+ g. n5 x
我国规定: 4 `/ R* {- N @/ x0 p- c! y
长期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提出,向国务院报告,不公开发布。 \+ c. d/ ~$ r3 ]; m
中期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或省级地震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本区域内重点监视区作出防震部署,同时报国务院。
: z) f3 U6 \& @2 |短期和临震预报由省级地震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务院,涉及人口稠密地区,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应经国务院批准再公布。 & x. `9 p5 e: N( B: M0 y
北京地区临震预报,由国家地震局提出,经国务院院批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 # k! U; |+ }' U0 i$ {
已发中期预报的地区,如发现明显异常,情况紧急,当地市、县政府可以发布四十八小时内临震警报,同时向上级报告。
$ L' O' L+ G: R" R, v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未经政府批准前,都不得泄露地震消息,更无权发布。 ' Y" @$ M% Y2 t
到期未震的,应由原发布政府作出撤销或延期决定,并妥善处理善后处理事宜。
4 t0 h7 b3 u/ V" k, J* \可见,地震预报必须由政府决定并发布。公众总把预报问题归咎于地震部门,实在是不了解情况。公众有时听信地震传言甚至谣言,更是不清楚我国地震预报的有关规定。
7 @( d7 O+ C5 v由于长期预报不公布,而中期,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又很难,错报率极高,且一旦发布而未震,所引发的社会经济损失同样很大,所以很少听到地震的短期和临震预报。这就是现实。说透了,在目前科技、社会发展水平下,指望有很准确的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几乎不可能。对于地震,公众的重点应当放在“防”与“避”上。尤其不能轻信谣言。 0 L i A+ T; G7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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