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切换到宽版

服务器里的北京 - 老北京网

 找回密码
 注册老北京网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关闭提示
因会员注册模块问题,想注册(老北京网)论坛的网友,请拨打电话18510256323,论坛将手工注册,谢谢合作。
查看: 1651|回复: 0

[转帖]国家文物局:所谓维修性拆除没有法律依据

[复制链接] 放大 缩小 原始字体
发表于 2012-2-17 10: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文物局:所谓维修性拆除没有法律依据 D# e: C9 R/ H7 ~9 q
, }( F6 H/ O: E+ W% j# K3 S3 }% _5 N: w& M: Z $ U3 ^3 k( q! s# G9 C

 

8 g# M+ F$ ?) O$ W: `

 

9 m5 @! Y% |+ H% y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文物报》采访时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x' d) o5 F0 Q% a& c2 W$ L# K

  中新网报道,国家文物局网站16日刊发《中国文物报》的一则报道。报道称,最近,一些地方以“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名目,拆毁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

( I4 y5 R9 k3 i

  该发言人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 L& \4 h" S! v; m0 i9 {

  该发言人说,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各类建设性活动和保护维修项目等,都必须严格遵循文物工作方针,依法报批。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老北京网

本版积分规则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官方QQ群

2000.11.1,老北京网自创办之日起,已经运行了 8992 | 老北京网

GMT+8, 2025-6-16 07:40 , Processed in 1.315595 second(s), 6 queries , MemCache On.

道义 良知 责任 担当

CopyRight © 2000-2022 oldbeijin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