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城区的一些繁华热闹街市,由于商店集中、人烟稠密,又因所有建筑物,都是砖木结构,且外饰一层很厚的油漆彩画,稍有不慎,便容易起火。各个商铺为了确保自身安全,防患于未燃,常由一些大商号发起成立水会,以防万一。过去北京城最繁华的商业区,应属正阳门外大街和大栅栏、观音寺一带,内城的东四牌楼、西单牌楼和地安门外鼓楼前等地方。在这些地方,分别都成立有本地面的“水会”。 水会的组成,是由当地的一些大商号带头发起的。他们串联附近各个铺户共同协商成立,并选出会首主持会务。随后要制订防火公约,再按铺户大小,分等级出钱,作为筹备经费,以便购置防火器材,雇用消防人员。水会成立后,会首只担一个名义,实际工作都转交给当地“商团”兼管,并在自己所辖地段内,设一水会驻地,驻扎值班消防人员和存放灭火工具。例如:地安门外大街的“同济水会”,就驻在大街偏北路东的一条窄胡同内。当年在这个胡同口,还树立一座雕刻极为精致的木制小牌楼,在横额上刻有“同济水会”四个字。这个水会的会首是:“通兴长”、“乾泰隆”、“聚盛德”等几家殷实大买卖。 水会为了便于日常值班和昼夜巡逻,除雇用附近少数闲散人为固定消防员外,另要指派本地段看街的为当然消防员。因为他们对本地面情况极为熟悉,有利于工作。各铺户除先交纳筹备费外,还要按公议每月再交纳一定数目的会费,作为水会的经常费用。 水会的灭火工具以水车为主,再配备一些唧筒、挠钩、梯子、水桶、灯笼等。水车的主体是一只长方形大木柜,外包铜皮,内盛清水。水柜的上面安装压水手柄,下装四个铁轮,柜上插一面长方形旗帜,上有本水会名称以为标志,另有四面小旗分插左右。大小旗帜多为红色或杏黄色,上绣黑绒字。 驻会的固定人员,遇有火情出现,要迅速发出报警信号,主要是鸣锣,传知各铺户立即出人集合,先奔赴驻地领取灭火工具,再赶往出事地点进行扑救。在出发时会首在前,白天手执小旗,夜晚高举灯笼跑步引路,另有一人边鸣锣边呼喊:“某街某号走水啦——!”后面救火人群各持灭火工具,拉着水车紧跟在后,浩浩荡荡跑步直奔火场。 凡是失火现场,均有人员把守,防止坏人趁火打劫,一切闲杂人严禁进入。各水会出入火场,均以本会旗帜或灯笼为凭证,无人阻挡。在进行扑救时,如果是灾情初起,火势不大,经过大家奋力扑救,尚能收到一定效果;如果火势凶猛,再遇大风助威,蔓延迅速,眼看无法接近,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会首则是一筹莫展,只有东奔西跑摇旗呐喊。救火人员更是混战一场,你泼一桶水,他泼一桶水,无异于火上浇油,根本无济于事,只好听其自然。 各辖区的水会,除负责本地段的消防任务外,还要主动协助辖区以外的消防工作,这也是义不容辞的义举。另外一些大商号庆贺新张营业,或是官宦、富商人家,举行婚丧红白大事,由于灯火通明、宾客云集、人来人往极易出事。为此,主人需要邀请水会前来相助,以防不虞。 由于水会是公益组织,一旦遇有灾情出现,必定要惊动四邻八舍,兴师动众前来相助。事过之后,受灾主人为了向大家的辛苦表示谢意,还要设宴招待。如果损失不大,认为是“不幸之中的万幸”,那就更需要大摆筵席进行款待了。以上这些情况,当然是仅指一些大买卖而论,以示其资本雄厚,虽然遭受损失,并不伤其筋骨。至于小买卖,如果惨遭回禄,从根本上伤了元气,无力复苏,更无能力再举行招待致谢,只有挨门挨户进行口头慰劳致意,虽是如此,大家都是同情与谅解的。 在民国初年,京师警察厅下属有消防队组织,队址在户部街,即现在的国家博物馆一带。又在珠市口、东四、西四等地建有警钟台。台高约有十五米左右,台下为值班室,台上顶端小阁里,派人登高了望,昼夜轮流值守。总队驻有一批受过训练的消防队员和一些机动消防设备,这在当时来说,算是比较新式的防火组织了。而商办水会,由于设备简陋、行动迟缓,人员又都是临时凑起来的一群老少俱全的“乌合之众”,这些人平时从未受过防火训练,更缺乏科学性的防火知识,既没有统一指挥,也难有统一行动,单凭一股公益热情,早已不能适应需要,因此,约远在上世纪30年代,就逐渐被淘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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