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的雏形最早始于汉唐,当时出现在都城内的“郡国公邸”,是供进京朝觐的各地官员用的。明清时会馆的出现,与当时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有密切的关系。早在宋元时民间已有“状元店”,是专门接待举子的客店,明清时北京的一些民户也出租单间客房,以供赴试的举子食宿,称作“状元吉寓”,这些店寓房金昂贵,一般贫寒的举子是租不起的。同时伴随着上京赶考的举子,还有一批各地的商人,也来京出售书籍、文具、纸张等商品。他们虽然本钱较厚,但也难以长住在房金昂贵的店寓。 这些经济上的原因,再加上乡土观念,促使举子和商人们,希望能有一个虽初次来京也能立刻找到的,凭借乡谊能相互照应的同 乡住处,于是各省各府甚至各县纷纷在京建立会馆。据乾嘉时汪启淑《水曹清暇录》中记载:“数十年来,各省争建会馆,甚至大县亦建一馆。以至外城房屋基地,价值昂贵。”从嘉靖、隆庆至万历仅仅五十年,京师五方已建有各省会馆。 清入关后,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进京应试的士人每次都有上万人,加之康熙、乾隆两朝,修书大盛,《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等大型类书均是此时问世,因此来京修书的文人亦随之增多,至乾隆、嘉庆两朝是北京各地会馆发展最快的时期,直到光绪年间已发展到四百余所。据近人徐珂《清稗类抄》记载:“或省设一所,或府设一所,或县设一所,大都视各地京官之多寡贫富而建设之,大小凡四百余所。”这些会馆大都存在下来,据民国时统计,尚有直隶十二所,山东八所,山西三十五所,河南十三所,江苏二十六所,安徽三十四所,江西六十五所,浙江三十四所,福建二十三所,湖北二十四所,湖南十八所,陕甘二十六所,四川十四所,广东三十二所,广西七所,云南九所,贵州七所,商人会馆八所,共三百九十五所。 清朝有满人居内城,汉人居外城和“内城禁喧嚣”等规定,所以会馆一般都建在南城正阳、崇文、宣武三门一带。 会馆的筹建,一般都由本乡有名望的官吏发起,联络在朝的文武官员和在京的地方士绅,以及商号等共同捐款集资建造,如歙县会馆是嘉靖间杨忠、许标各出己资若干,置馆于菜市中街;湖广会馆是嘉庆十二年长沙刘云房相国,黄冈李秉和少宰创议公建于虎坊桥。也有的是买了原有建筑加以整修而成,如湖南会馆是光绪十三年购烂缦胡同中间路西朱氏所管房屋一所而建立;安徽会馆是同治八年合肥李鸿章兄弟倡议,淮军诸将和议,购得孙公园李氏故宅一所,其中一部分为明末清初史学家孙承泽的别墅,廓而新之,筑堂建阁并有戏台一座,共用去白金二万八千余两。 会馆的建制大小不一,大的有三、四层院落。有纪念祖先乡贤祠,吟诗作赋的文聚堂,迎客宴宾的思敬堂,嘉庆议事的大戏台以及花园、山石、水池、亭榭等。而小的只有一个四合院。这些会馆经常举办一些活动,如逢年过节的团拜、祭祀乡贤,乡人高中“三鼎甲”的祝贺,给有名望的人做寿,宴请宾客,议论时政等。 会馆的管理,是由同乡人中在京居官地位高,有声望的人担任。清代时为值年制,民国以后有同乡会则为会长制,后又改为馆长制、董事制。董事一般任期三年,下设文牍、会计、庶务三部,遇重大事项开同乡职员联合会议决定之,日常经费由同乡会负担,或由捐助和馆业出租而来。 历史上北京的会馆曾住过不少名人和革命志士,如鲁迅先生于民国初在绍兴会馆住了七年,写下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著作,林则徐1813年来京时曾住过莆阳会馆,戊戌变法的康有为和康广仁曾住在南海会馆,谭嗣同曾住在浏阳会馆,梁启超住过新会会馆,孙中山民国元年北上至京,曾到过香山会馆(后改为中山会馆)和粤东新馆,粤东新馆在维新变法时是保国会会址。清初学者朱彝尊编写《日下旧闻》的古藤书屋在顺德邑馆,清初诗人施愚山的故居在宣城会馆,近代著名诗人和思想家龚自珍的故居在番禺会馆,马克思提到过的清代货币改革家王茂荫曾住在歙县会馆,毛泽东曾住过湖南会馆等等。 在北京的四百多所会馆中,大约有六十多所是由各地在京的工商业者或手工业工人所创建,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会”、“行帮”组织,当时也称作“行馆”。他们为了维护本身利益,防止同业竞争,排除异己,纷纷成立会馆,公所和公会。其中有明中叶山西人创建的颜料会馆,明代浙东药材商创建的四明会馆,明代徽州茶、漆商人创建的歙县会馆,明代山西铜、铁、锡、炭、烟袋诸帮商人创建的潞安会馆,清康熙绍兴银号商人建立的银号会馆即正乙祠,清初浙江慈谿县成衣行商人建立的成衣行会馆,清雍正山西烟商建立的烟行会馆又名河东会馆,清雍正山西布商建立的晋翼会馆,清乾隆福建纸商建立的延邵会馆,清乾隆玉器行商人建立的长春会馆等等。 阅读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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