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来碗杂碎汤!北京人生活里必不可少的烟火气息 什么叫杂碎?权威的解释就是牛羊内脏做成的熟食。这是一个大一统的名字,在被做成熟食以前,它们还有着各自的称号,比如牛肚,比如羊肠羊肚,比如羊肝羊肺。 杂碎不同于“下水”,不少人说下水就是杂碎,那应该不很正确。“下水”一般专指猪的内脏,好比炒肝、卤煮,那用得都是下水。牛羊之流,不在其列。 掀开一间饭馆的棉门帘,冲着柜台高喊一声:“老板,来碗杂碎汤。”老板可能会热心问你,要不要多来点芝麻酱、韭菜花,或者用不用添个芝麻烧饼。如果一走嘴把“杂碎汤”喊成了“下水汤”,平心而论,招来一顿白眼不算过分。 北京人做杂碎,从来都显得大义凛然,总是谈笑间一通乱炖,就保住了绝妙的本味。等一切煮熟以后,再把它们切碎,然后是拌是炒是熬汤,那都是后面的事儿。 作料其实很是简洁,无非葱姜大料花椒,用不着别的什么来喧宾夺主,因为要的就是留下杂碎的本来面目。清晨打开胃腑禁门的那一碗羊杂汤,是北京人对于杂碎料理的集大成者。小小瓷碗里面杠尖儿的羊肠子、羊肚、羊肝肺,泡在略含花椒大料味儿的汤水之中。 触及灵魂的好味道,来自芝麻酱同韭菜花的苟合,它们烘托着那一碗“羊杂儿”,令其开始转向厚重。香菜末仅仅可以算作不要钱的添头儿,真正的点睛之笔,是一勺喷香热烈的辣椒油。— 碗北京人嘴里叫习惯的 “杂碎汤”,往往会陪着一个芝麻烧饼,夹裹着厚厚几片肥到冒油的烧羊肉。它们可以唤醒任何一个沉睡的胃,让人浑身元气在鼻尖冒汗的刹那被充分调动,而后便可以伴着东方既白,一脚踏进茫茫红尘。纵使寒冬萧瑟,不知霜冷疲累。 从北京向北,780 公里外的内蒙边境,当地人把“羊杂儿”做出了不一样的风情,让每一个远赴塞北的旅人,在那碗浑浊汤水里,品出了豪迈的北方气度。 当年在内蒙北部边境小镇做项目,久住过一段时日,时值盛夏,每一个朝晖渐浓的清晨,二两沙葱羊肉包子、一壶咸奶茶加上一碗羊杂汤,支撑了我整个的差旅之行。 内蒙的羊杂汤同北京的比起来,有了很深的颜色,一层艳红辣油在汤的表面绽开点点深浅,你可能很难一眼看透在红色的下面,还藏着何许值得探寻的美味。汤的浑浊源于一根根笔直的土豆条。 和北京杂碎汤的另一个不同,就是内蒙的这一碗,在各种羊杂里面又加入了切成筷子粗细的土豆。久经熬煮,土豆慢慢释放出黏稠的淀粉,把这一锅汤维护得厚重浓郁,喝在嘴里显得更加实在。 转身向南 2000 公里, 最会吃饭的广东人,把杂碎烹饪到了极限。 时间回溯到清朝。 岭南恶寒,人民需要补充体力以得温暖,对食物的需求空前之大。某家饭馆牛肉全数用光,并无处纳入新的货源。为了维持生计,买卖还是要做下去。于是掌柜的想出了好法子,把剩下的牛内脏和萝卜一起放到锅里炖,混合着岭南特有的酱料,再加陈皮、香叶、八角等物提味。不成想,这一锅牛杂香飘渐远,让好食之客迷恋缠绵到了今天。 这好像很类似北京卤煮的由来与传承。也难怪世人口中总会相传,“北有卤煮,南有牛杂”。 望水而东,三个多小时后,飞机落地台北桃园。 驱车南行,一个叫做台南的城市,在写满历史的文化沉淀里,每个街头转角,随处隐藏着一份好味道的厚味牛杂。 这里是牛肉汤的温柔乡,即便是台湾本地人,据说也总会找个时间来到这座城市。与其说是对历史的朝觐,我更愿意相信,是为了那一碗心心念的牛肉汤。 制作牛肉汤的馆子,基本都会制售牛杂。味道同粤式牛杂有几分一衣带水,但比起广东的温柔,作为凉菜的牛杂,显示出一种绵远里的利索。 凉拌牛杂里有酱好的牛肚、牛肺、牛肉,切成大片放在盘子里,浇上麻油之类的调料,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红绿相间,吃起来没有邪味,只余肉香。 吹着和煦的风,伴着懒散的歌,听着身边软软的台湾腔,一盘牛杂配碗肉汤,古早味里上演出一辈辈的人间烟火。 “凡味之本,水最为始。五味三材,九沸九变,火为之纪。时疾时徐,灭腥去臊除膻,必以其胜,无失其理。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後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若射御之微,阴阳之化,四时之数。” 这是出自《吕氏春秋·本味》的一段话,明明白白说出了美味得来之根本。水,经过火的烘烧后沸开,引领出各路食材的不同风情,佐以中国人传统的“酸甜苦辣咸”,人间至味得以依次呈现。其中微妙,可意会而无法言传,就好像是骑射的精妙、阴阳的变化和四季的规律。 这当然是将烹饪上升到了一个至高的层次,水量、火候、调味,人们各有高招诀窍,那都是千熬百煮后才能烂熟于胸的不传之秘。看起来很玄吗?可这却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就好比我们对待“杂碎”。 各路杂碎在一锅或清或浓的沸水里飘上落下,经历了时间的催化,本来膻臊的内脏,再也不是墙头的那点蚊子血,转身飘落成心头的一抹朱砂痣。 老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经常会去牛街买点儿人家做熟的杂碎,回到家,把它们放进锅里加一些葱姜大料煮到热透,她喜欢就那么把杂碎汤盛到碗里直接喝,说那样能喝出这一锅杂碎的香味。这种清汤杂碎我也能接受,可是更喜欢放了芝麻酱、韭菜花和香菜之后的味道。 小时候还有一路卖杂碎的小贩,他们没有固定的摊位,每日里推着自行车走街串巷,煮熟切好的杂碎,就放在车后架上那个盖着干净白布的大笸箩里。那种杂碎买回来很少会煮汤,基本都是加一些甜的辣的作料爆炒,吃起来也挺解馋。据大人们说,是因为那种杂碎膻味太大,所以才要做成重口儿的炒菜。 不知道老祖宗在吃第一口杂碎的时候,是个什么心态。可能是出于食材的不足,也可能是出于好奇的驱使。但无论如何,都给我们留下了舍弃不开的美味,一直到了今天。 人们为杂碎改头换面、量体裁衣,使得它们相逢过后,留给世间放不下的余香。 想起《舌尖》里的一句旁白:就像大多数美食,都是不同食材组合碰撞产生的裂变性奇观。若以人情世故来看食材的相逢,有的是让人叫绝的天作之合,有的是叫人动容的邂逅偶遇,有的是令人击节的相见恨晚。 每个披星戴月的早起,总是伴着对星空与月光的抗拒。何不端起一碗杂碎汤,向凄冷道一声别呢?或许,那一碗简单的内脏,会成为窗前永远洒落的白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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