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正、乾隆时期,内务府造办处为筹备端午节准备了大量活计,这些带有宫廷节令特色的活计,一部分满足宫廷的节令使用和赏用需要,一部分成为造办处在节日时呈递的献礼。造办处筹备的端午节活计,既有明显的节令特色,也涵盖了传统祥瑞文化,同时还要契合皇帝自身的喜好与审美,他们共同成为展现宫廷节令文化的重要载体。 关键词:清代 造办处 活计 端午节 节活 岁时节日是绵延不断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演变、不断传承的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历史时期的典籍记载,保留了大量宫廷和民间对传统节日的记录和考证,为研究岁时节日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文献史料。 端午,又称端五、重午、重五、端阳、夏节、天中节等,是中国重要的传统岁时节日之一,具有悠久的的历史传承和丰富的民俗色彩。从早期根据历法时间命名的“五月五日”“五月节”到正式出现“端午”“端阳”的名称,端午节的发展,也是中国岁时节日体系发展的重要见证,在民间和宫廷中都扮演了较为重要的角色。在节日文化的传承过程中,相应出现了丰富的端午节活动。 史料记载,汉代宫廷中已有端午赐百官枭羹的活动;至唐代,端午节成为“四节进奉”之一,形成了制度,并被明确约定为固定的假期。清代,除了元旦、冬至、万寿等三大节之外,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也作为固定的节令节日出现在官方记载中。在端午节,皇帝会在乾清宫曲宴王公、大臣,书院放假一天,刑部不理刑名,封疆大臣们也会以“端阳贡”的名目,向宫中进献大量土物及其他贡品,以至于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由于“端阳贡”风气过剩,乾隆皇帝下旨:“如有历年端节进献土物者,仍准照旧呈进。至向来并无土物进贡各省,不得踵事增华,另列端阳贡名目,纷纷进献。”[1]为了营造宫廷内的节日气氛,满足宫廷上下各项需求,作为直接为帝后及皇室服务机构的内务府,更会安排造办处在端午节等时令节日前后制造、进献各类活计,不仅满足使用的需要,亦可以成为内务府自身的节令献礼。 图 1 徐扬绘《端阳故事册·赐枭羹》 一、造办处的“节活” 造办处的活计,一般可以分为“命活”和“节活”两种。命活通常是由皇帝直接交派任务,一切活计按旨完成,皇帝对制作时间、过程、数量、样式、纹饰等提出明确的要求;节活则是造办处在重要节日如端午、中秋、万寿、年节时为皇帝准备的献礼,造办处根据内务府大臣的要求,设计制作活计并进献给皇帝。现有的档案显示,由内务府大臣下令制作的“节活”大致起自雍正时期。雍正二年(1724)正月二十八日,“郎中保德奉怡亲王谕:尔等将活计预备做些,端阳节呈进。嗣后中秋节、万寿节、年节下俱预备做些活计呈进。其应做何活计,尔等酌量料理。”[2] 夏更起先生认为,“节活”并非由皇帝直接下令,其制作过程往往缺少记载,只有皇帝看中的活计,在节后命造办处为其配座、做匣时,才能于制造档中显示它们的名称[3]。例如雍正五年(1727),造办处的记事录记载:“初六日,栢唐阿苏尔迈来说(郎中海望、员外郎沈嵛)交为(入记事录)端阳节呈进锭子药用捧盒十五对,着办买,记此。”[4]乾隆时期的这类记载尤为丰富。通过对档案的梳理可以发现,节令期间进献的活计不仅有作为献礼的“节活”,实际上也有大量尚未脱离常规工作程序的“命活”;“节活”的一部分由内务府自行设计发挥,形式多样,还有一部分成为了相对固定的程式;造办处档案中保留下来的节令活计,除了皇帝看中加以后期处理的活计外,还有一部分是进献后遭到淘汰的活计、成为“年例”的活计以及在制作周期中皇帝提出明确旨意的活计。 二、造办处筹备端午节活计的周期 造办处档案显示,节令活计的备办,往往有三种情况:提前开始,单独陆续筹备当年或最近的某一节令活计;无法在当年当期完工的节令活计,会延续至未来的某一个节令呈进;与其他节令的活计一并准备。 1 筹备当年的活计 就端午节而言,这种当年筹备、当年使用的情况最为常见。由于端午节在农历五月初五,造办处通常在每年年初便开始筹备当年端午节需要呈进的各式活计。这项工作最早在正月开始,在端午节前陆续完成。 “(乾隆三十年正月)初三日接得敬事房目单一件,内开‘传做蟾酥帐锭二匣,紫金锭三百五十包,蟾酥锭三百包,离宫锭三百包,盐水锭八百包,大份锭子扇器五匣,中份锭子扇器十匣,红白香圆一百五十个,讫此’等。因面明公额驸大人准行,钦此。本月十二日催长四德、笔帖式五德为成造锭子药缮折持进,交太监胡世杰转奏,奉旨:端阳节锭子药照数准造,赏督抚提镇锭子药半份不必成做,其军营锭子药仍照例赏给,钦此。”[5]这是目前在造办处活计档中看到的筹备当年所用端午节活计,布置日期最早的。 2 筹备未来的活计 所谓未来的活计,多是因活计工序复杂或修改次数较多,造办处无法在当年如期完工,只能另寻时机,作为当年其他节令甚至后续年份节令的活计呈进。 乾隆十五年(1750)正月初五,枪炮处接到新的旨意,要求仿照商丝腰刀的样款另做四把上用腰刀,“俟藏里凿什件得时装扮”,并由翰林院分别拟定刀名“威服”“飞泉”“苍龙”“掣电”。接着在正月二十八日,员外郎白世秀将打造的四十四把赏用刀头呈进验看,“奉旨着挑四把配用,不必另造……挑的堪做上用刀头四把持进……”随后一直到年底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才有了关于这四把刀的新指示:“新拟定刀四把不必等藏里什件,即用造办处先做玲珑什件装扮,钦此”。据此,造办处于乾隆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将做得上用刀上铁凿玲珑什件一份持进,交太监胡世杰呈览,奉旨准用金五分鋄五分罩,钦此”[6]。从样款、刀头、装饰,每一步都有皇帝的旨意,最终这四把腰刀在乾隆十九年(1754)五月随着当年的端阳节活计一并呈进。 此外,如果某项活计得到了皇帝的认可或指示,也有可能提前做准备。乾隆六年(1741),造办处向皇帝呈进了半成品的五毒香几陈设、天师等捉妖五毒陈设,并汇报了所用工料银的数目,乾隆帝指示“明年照五毒陈设改别样式再做些,先画样呈览,准时再做,钦此”[7]。同样,当年端午节活计完工后,太监高玉又传旨画作:“照今年端阳节呈进五毒彩胜式样,酌量配合着画样人画画几张”[8]。乾隆七年端午节前,造办处交出了六张新的“五毒彩胜”。 3 与其他节令的活计一并筹备 多个节令的活计一并筹备的情况实际上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造办处在皇帝的明确要求下制作某些活计,满足皇帝的喜好,在未来的几年内,这厢货及成了节令活计(如端午、中秋、万寿、年节)陆续呈进;另一种是内务府官员一次性要求制作多件某一类活计,并在当年的重要节日中依次呈进。 “(乾隆二年)闰九月二十五日,七品首领萨木哈来说,太监毛团、胡世杰、高玉传旨,着将透盖镶玻璃砚盒做些,钦此。”[9]自此以后至乾隆九年(1744),造办处每年都在节日时呈进数量不等的砚盒。乾隆二年(1737),年节呈进两份;乾隆三年至乾隆六年(1738-1741)的端午、万寿、年节各呈进两份;乾隆七年于端午、万寿两节各呈进过两份,年节减为一份;到乾隆八年,三个节日各进一份;至乾隆九年,仅在万寿和年节各进一份。 “(乾隆四年)初六日,内大臣海望、御前侍卫安宁、监察御史沈嵛、员外郎满毗、司库四格仝传做备用阿格里数珠珊瑚色三盘、松石色三盘,象牙菊花盒三对、到装盒三对,记此”[10]。随后上述活计被均分为三份,在当年的端午、万寿及年节分别呈进一套。 此外,如果原为某一节令筹备的活计没有按时完工,也会延后至其他活计使用。乾隆十三年(1748)四月十一日,催总郑八格秉明上司,计划制作“杉木糊黄纸二号盘十五个、三号盘五个”。根据制作时间可以推测,这二十个杉木盘原本是要在呈进端午节活计时使用的。但实际上,档案的记载,“于本年八月初十日催总郑八格将做得杉木盘大小二十个装节活呈进,讫。”[11]根据完成的时间推断,这里提到的“装节活”,显然指的是当年的中秋节。 三、端午节习俗与造办处筹备的节令活计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节令习俗在宫廷与民间上总是有一些相同之处。明代的《岁时节气集解》对历朝历代记载的端午节风俗作了集中的记录:“《大戴礼》曰‘午日,以兰汤沐浴,又谓之沐兰节。’《风土记》曰‘午日,用菰叶裹粘米,以象阴阳相包裹’,今粽子是也。又云,‘午日以五彩丝系臂,辟兵鬼气,一名长命缕,一名辟兵缯’。今百索是也。《抱朴子》曰‘午日佩赤灵符心前,以辟兵’,今钗头符是也。《荆楚岁时记》曰‘于日楚人采艾挂于门上。以禳毒气’,今挂蒲艾是也。《续齐谐》记曰‘楚人以筒贮米,投水吊祭屈原于汨罗江’。今龙舟竞渡是也。又名端阳、重午、菖节、蒲节、天中节。《宋鉴》曰‘金承辽俗,于是日拜天礼毕射柳,毬场在午腊,名曰地腊’。”[12] 潘荣陛在《帝京岁时纪胜》中详细记述了清代北京地区民间的端午节习俗:“五月朔,家家悬朱符、插蒲龙艾虎,窗牗贴红纸吉祥葫芦。幼女剪彩叠福,用软帛缉逢老健人、角黍、蒜头、五毒、老虎等式,抽作大红朱雄葫芦,小儿佩之,宜夏避恶。家堂奉祀,蔬供米粽之外,果品则红樱桃、黑桑葚、文官果、八达杏。午前细切蒲根,伴以雄黄,曝而浸酒,饮余则涂抹儿童面颊耳鼻,并挥洒床帐间,以避虫毒。”[13] 这些习俗总结下来,包括了沐兰汤、包粽子、系彩丝、射柳、佩符悬艾、龙舟竞渡等多项内容,其核心内涵就是祛恶求福。清代徐扬的《端阳故事图》用八开册页描绘了清代端午节期间的民俗事项,再现了历代各地的端午习俗,其主要的画面内容也可以与上述习俗相对应。而造办处筹备的端午节活计,也大量围绕着上述习俗展开,体现出鲜明的禳恶纳吉的意愿。 图 2 徐扬绘《端阳故事册·悬艾人》 尽管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中被明确标记为“节活”的记载非常有限,但与端午节有关的活计记录仍旧值得梳理,其筹备情况、作坊分配、制作过程等对了解清宫如何备办端午节活计具有重要的价值。 1 年例:相对固定的端午节活计 在造办处活计档的记录中,出现了“年例”“做年例”“照年例”等表述,说明成造这一部分活计已经成为相对固定的工作内容,由造办处成造活计治理的官员按时按计划布置完成。雍正时期,端午节的节令活计种类相对单薄,成为“年例”活计的主要是各类防疫避暑用品和宫花佩饰。到了乾隆时期,成为“年例”的活计种类极为丰富,除了延续雍正时期的传统制作防疫避暑用品和宫花佩饰,其他活计诸如鼻烟壶、玻璃瓶、绘画、彩胜陈设等,在活计档中也陆续开始加入“年例”的限定描述。 1. 防暑避疫用品 由于五月五日在非常早期被认为是“恶日”,且从气候时令看,这一时期药草生长旺盛,药力强盛,端午节便被民众赋予了采药用药、避恶祛病、驱邪祛瘟的重要意义,人们通过悬挂菖蒲艾草、佩戴香囊、采百药、饮雄黄酒等方式预防疾病和瘟疫。自秦汉至两宋,采药、用药始终是端午节的重要习俗,并延续至明清时期。 清代,每逢端午节前,造办处都要备办大量的香袋、香圆、香珠、锭子药、扇器等药用物品,形制多样,易于携带,不仅被用于宫廷生活,还被广泛用于赏赐皇室宗亲、大臣等。朱家溍先生对此有过简要的概述:“一般每年端午节前,造办处锭子药作照例制造一批防暑的锭子药,主要有:紫金锭、蟾酥锭、离宫锭、盐水锭、避暑香珠、大黄扇器等等。夏季在身上荷包或香袋里装少量这类锭子药以备不时之需。避暑香珠就用不着装入荷包,它是一串经过艺术加工的手串,挂在衣襟上。大黄扇器也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扇坠,挂在扇柄下面的。这类东西不仅在宫中用,也是端午节的一项赏赐品,文物官员都以得到此项赏赐为荣。”[14] 图 3 五色编织络紫金锭香珠 乾隆二年(1737)正月十九日档案记载:“照乾隆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司库刘久山将端阳节备用所应造十锦香袋四百四十个、绕绒符香袋四十个、川椒香袋二十个、红黄白素缎香袋七百五十个,各式锭子药一份,缮写折片一件持进,交太监毛团奏。闻奏,旨:照数准做,钦此。钦遵在案,今仍照数按例成造,记此。”[15]这条记载充分说明,此时香袋、锭子药已经被约定为固定的组合,其数量和内容都相对固定,在每年端午节前“照数按例成造”。 图 4 红色缎锁线绣五毒纹花篮式香袋 为端午节而准备的防暑避疫用品不仅仅用于宫廷内的使用。以清宫中用量极大的锭子药为例,从雍正朝开始,直至清晚期,锭子药的大量制作使用和赏赐一直在延续。根据档案记载,锭子药作为“造办处年例”,除了预备宫廷内使用外,还被大量用于恩赏大臣军队,以稳定军心,防疫于未然[16]。造办处活计档对端午节准备避暑药品及赏用一事也有诸多记载。 (乾隆二十年三月)初三日,和硕果亲王(臣)等谨奏,为奏闻事,准敬事房帖开成造红黄白三色香圆五百个,避暑香珠一百串,蟾酥帐锭二十匣,大份锭子扇器五匣,中份锭子扇器十匣,紫金锭四百包,蟾酥锭三百包,离宫锭三百包,盐水锭八百包,以备端阳节呈览。再查十九年传造赏用军营等处锭子药一整份,计一百匣,陆续赏用过八十匣,余存锭子药二十匣。令仍成造锭子药一整份,连存共一百二十匣,以备陆续赏用……[17]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据敬事房传单,内开传做大匣锭子药三匣,紫金锭二百五十包,蟾酥锭二百五十包,离宫锭二百五十包,盐水锭六百包,以备端阳节应用。再为添造备赏西、北两路军营等处锭子药半份,计大匣二十匣,中匣三十五等,因奏准在案,今为配造二项锭子药所需药料照例买办外,约用朱砂三十八斤十五两七钱五分,雄黄三十六斤一两七钱五分……[18] 此时赏用的各类锭子药,品种丰富,充分考虑到节气变化带来的用药需求和使用方便成都,成为造办处筹备的端午节重要活计之一。 2. 端午风格头饰 根据现有的档案资料统计,从雍正初期至乾隆十七年,造办处在端午节之际制作了大量具有节令特色的人造花头饰,并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组合,主要包括了通草戴花(又称通草花、戴花)、通草娃娃(又称娃娃花、娃娃、通草娃娃戴花)、合锦花(翠花、翠合锦、翠合锦戴花、合锦戴花)、绒符、翠符等[19]。 这一组合不仅在端午节期间呈进。根据雍正二年(1724)的记载:“于八月十四日做得……通草戴花二十匣、娃娃十匣……于十二月三十日做得……通草戴花八十匣、翎管花二十匣、娃娃四十匣……”[20]根据档案中记录的时间推测,这些头饰分别是为中秋和年节所准备的,除了通草花和娃娃外,年节还额外准备了翎管花。 根据活计档的记载,这一组活计涉及到“杂活作”“皮作”和“花儿作”等多个作坊,这种复杂的局面与造办处成立初期的运作以及分化整合有极大的关系。雍正元年(1723),造办处接到命令:“怡亲王谕,着做端阳节备用戴花一百匣,蝠儿二十匣,娃娃二十匣。”[21]此时这一活计由杂活作负责。到雍正五年(1727),这项活计转由花儿作主要完成,偶尔也由皮作参与。此后一直到乾隆十七年(1752)的造办处活计当中,记载了多条对应的节令头饰活计档案,显示出在这一时期,具有端午特色的头饰活计组合,其数量和搭配或许受上层要求有所调整,但一直作为固定的节令活计保留下来。 表1:雍正、乾隆二朝《造办处活计档》中 端午节头饰组合的制作情况 时间 造办处端午节呈进的人造花活计数量 总计 雍正元年 戴花一百匣、蝠儿二十匣、娃娃二十匣 140匣 雍正三年 通草戴花一百匣、娃娃八十匣 180匣 雍正五年 通草戴花一百匣、合锦戴花二十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娃娃二十匣 160匣 雍正六年 通草戴花八十匣、合锦戴花二十匣、娃娃十匣、翠符十匣、绒符十匣 120匣 雍正七年 通草戴花六十匣、娃娃十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 90匣 雍正九年 通草戴花六十匣、合锦戴花十匣、娃娃十匣、翠符十匣、绒符十匣 100匣 雍正 十一年 通草戴花六十匣、合锦戴花十匣、通草娃娃十匣、翠符十匣、绒符十匣 100匣 雍正 十二年 通草戴花六十匣、合锦戴花十匣、娃娃十匣、翠符十匣、绒符十匣 100匣 雍正 十三年 通草戴花六十匣、合锦戴花十匣、娃娃十匣、翠符十匣、绒符十匣 100匣 乾隆三年 通草戴花二十六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合锦翠花十匣,通草娃娃十匣 66匣 乾隆四年 通草戴花二十六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合锦戴花十匣,娃娃十匣 66匣 乾隆五年 通草戴花四十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合锦翠花十匣,通草娃娃十匣 80匣 乾隆六年 通草戴花四十匣,合锦翠花十匣,翠符十匣,通草娃娃十匣,绒符十匣 80匣 乾隆七年 通草戴花四十匣,合锦翠花十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娃娃十匣 80匣 乾隆八年 通草戴花四十匣,合牌翠花十匣,绒符十匣,翠符十匣,娃娃十匣 80匣 乾隆十年 通草五毒戴花四十匣,翠合锦戴花十匣,绒花十匣,娃娃十匣,翠蝠十匣 80匣 乾隆 十一年 五毒戴花四十匣,翠合锦十匣,通草娃娃十匣,五毒翠蝠十匣,五毒绒蝠十匣 80匣 乾隆 十二年 戴花四十匣,翠合锦十匣,通草娃娃十匣,五毒翠蝠十匣,五毒绒符十匣 80匣 乾隆 十三年 戴花四十匣,翠合锦十匣,通草娃娃十匣,五毒翠蝠十匣,五毒绒符十匣 80匣 乾隆 十五年 五毒戴花四十匣,翠合锦花十匣,娃娃十匣,绒蝠十匣,翠蝠十匣 80匣 乾隆 十七年 五毒戴花四十匣,翠合锦十匣,通草娃娃十匣,绒福十匣,翠福十匣 80匣 由上表可见,雍正时期端午节备办的宫花数量明显要高于乾隆时期;而乾隆五年(1740)后,通草戴花的制作数量较乾隆初期出现了明显增长;到乾隆十八年(1753)及以后,造办处的活计档几乎未再出现关于制作通草戴花、通草娃娃的记载,这种组合逐渐在节令活计的搭配中消失。 图 5 通草蝴蝶纹头花 由于通草花等活计保存不易,现今实物和图片记载都较为匮乏。明代《帝京景物略》说:“簪佩各小纸符,簪或五毒、五瑞花草。”[22]《宛署杂记》记载:“妇女画蜈蚣、蛇、蝎、虎、蟾,为五毒符,插钗头。”[23]雍正时期的活计档中提到了“蝠儿”,乾隆时期的活计档提到了“五毒绒符”“五毒戴花”“五毒翠符”等样式,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这些具有端午时令特色的民间簪花佩饰习俗一直被延续下来,并在清代宫廷中得到了继承。 3 .其他年例活计 其他作为年例而被记录的活计,种类多样,出现频率各不相同,例如鼻烟壶。造办处进献节令用鼻烟壶的记录很符合前文所说的“节活”的特色:缺少制造过程的记载。乾隆六年(1741)玻璃作的一条记录如下:“乾隆六年三月初四日,副催总赵永泰来说,玻璃厂为烧造年例端阳节呈进各色玻璃鼻烟壶六十个、各色玻璃水盛六个,用造办处铜镀金鼻烟壶盖随象牙匙六十件、铜镀金水盛匙六件等语,面明监察御史沈嵛、郎中色勒、内大臣海望,启怡亲王准行。”[24]在这条档案中,关于鼻烟壶的花色、图案、大小等基本信息,全无记录,只是为了配做合适的匙才有了这条记载。 事实上,早在乾隆元年(1736),造办处就为端阳节的进献活动预备了六十个鼻烟壶,并配做象牙匙。此后在乾隆六年、八年和九年的记录里,为端阳节备办的鼻烟壶和象牙匙记录使用了“年例”的表述,说明这项活计已经相对固定。其他的活计也存在着同样的记录情况。由此可见,标记为“年例”的,一般都会成为相对固定的节令活计;而没有标明是“年例”的,也未必不在每年固定制作。 2 具有鲜明节令特色的节令活计 1.时令绘画 节令绘画是反映节令期间时令风物、民俗习惯的重要艺术作品,也是造办处在对应的节令期间呈进的重要活计作品之一。在端午节期间呈进的、反映祥瑞题材的绘画,通常被称为“午瑞图”。清代是“午瑞图”题材创作的高峰期,其内容、形式在延续前代的基础上,突破程序,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25]。 “(雍正十年四月)初八日员外郎满毗传端阳节备用,着拜他喇布勒哈番唐岱、西洋人郎世宁二人各画绢画一张记此。于四月二十九日西洋人郎世宁画得午瑞图绢画一张,拜他喇布勒哈番唐岱画得江村烟雨绢画一张”[26]“(雍正十一年)三月初六日员外郎满毗、三音保传唐岱、郎世宁各画端阳节绢画一张。于五月初一日画得浔翠碧清溪绢画一张、瑞连百子绢画一张,司库常保、首领太监萨木哈呈进。讫。”[27]在这两条记载中,郎世宁的作品被明确的记录为《午瑞图》轴和《瑞连百子》,由题名推断,应当是节令画作和祥瑞题材作品;但是唐岱的作品,由于存世作品有限,根据名称《江村烟雨》《浔翠碧清溪》可以推断,应当都是山水画。这也符合唐岱作为清代宫廷山水画创作佼佼者的身份。 图 6 郎世宁绘《午瑞图》轴 乾隆时期以端午节为主题作画的具体成果在档案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乾隆二年四月)十一日唐岱、陈枚、沈源来说,太监毛团传旨,着唐岱、陈枚、沈源、孙佑、丁观鹏、张为邦、王幼学各画端阳节画一张,钦此。于本月二十八日员外郎陈枚将画得绢画七张呈进。讫。”[28]该条档案里仅提到了画画人姓名、画作主题、布置及完工时间、画作材质等,对于最重要的画面内容并没有任何表述。 由此可见,造办处在端午时节呈进的画作,并没有完全局限在“端午景”“午瑞图”这类小题材,而是放大到祥瑞的核心框架下,在皇帝的要求下,充分考虑画师的个人专长,最终的成果也丰富多彩。 2.祥瑞活计 祥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扮演着重要角色,带有祥瑞寓意的装饰图样出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制作具有吉庆、祥瑞意义的活计是内务府造办处固定的主题之一;而祥瑞题材在不同时期、不同场景下也有多种搭配和表现。在造办处为端午节置办的活计中,就出现了大量带有明显节令特色的祥瑞活计,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五毒、瑞草、吉符等纹样。 “五毒”总的来说是五种带有毒性或被认为带有毒性的动物,通常指的是蛇、蝎子、蜈蚣、壁虎、蟾蜍,也有其他的一些组合,古人有在谷雨至端午这一段时间内悬挂“五毒符”的习惯,或者将“五毒”作为服饰、装饰等,试图起到“以毒攻毒”,保护自身不受毒虫侵害的作用;进入农历五月,为了躲避高温暑热带来的瘟疫、疾病,民众还会在家中悬挂药材如艾草、菖蒲等以消灾避疫,这些瑞草图案和纹样也成为重要的艺术创作题材;此外,人们还会在门上贴“门符”避祟恶,如桃符、天师符、朱符、避兵灵符等,借以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这些风俗不仅在民间流传,也在宫廷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根据大清会典事例的记载,清初,端午期间曾在各宫殿悬挂五毒挂屏,“预期修造……于四月三十日委官安挂,六月初二日撤出储库” 。[29]这项习俗在康熙二十五年(1676)被取消,但是到乾隆后期圆明园建成后,端午节期间在圆明园中仍旧会大量安置五毒陈设。乾隆四十六年(1781)五月初九,“员外郎五德、催长大达色、舒兴来说,太监鄂鲁里传旨,九州清晏乐安和现挂端阳节五毒挂屏四件,撤下二件,交圆明园另看地方安挂,钦此”。[30] 乾隆六年二月初四,造办处灯作接到旨意“照年例彩胜陈设款式想法,端阳节亦作吉言陈设几份”,很快制作了“五毒彩胜陈设纸样四张”呈览并获得了批准,又根据新的旨意“再将天师等捉五毒挂络单件陈设画样几张呈览”,完成了“周仓、天师、灵官、黑虎、刘海、钟馗”捉妖纸样六张。随着纸样得到皇帝认可,活计也按时完工,“于本年五月初一日郎中色勒等将做得天师等捉妖陈设十二份、香几五毒陈设八份持进,交太监高玉等呈览,讫。”[31] 除陈设用具外,清宫造办处还打造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的节令活计,以“五毒”“祛五毒捉妖”“五瑞花草”等纹样装点衣着配饰、起居用具。例如前文提到的端午时令画作“午瑞图”,就是以驱邪避瘟的植物如蜀葵、石榴、艾叶等为主要题材,或将时令花卉瓜果如栀子花、萱花、枇杷等入画,还适当融入节令食物角黍和节令动物“五毒”,组合形成端午清供画作。杭州织造也曾在端午节期间进贡绣五毒连三香袋二挂,并得到乾隆皇帝“照样各做十五对,每年节间进来”[32]的旨意。 图 7 掐丝珐琅五毒节景图兽面活环壁瓶 除此之外,造办处也会大量制作具有普遍意义上的祥瑞活计,例如本身就带有吉庆寓意的各式如意、葫芦,或是将三阳开泰、仙人童子、松竹梅等入画做样,以表达求福祝寿的寓意。乾隆八年(1743),珐琅作为了迎合端午节,准备了“五福其昌纸样一张、万合长春纸样一张”,并烧得“掐丝珐琅五福其昌挑杆一件、万合长春挑杆一件进献”[33]。 3 呈进活计的容器等 根据档案记载可知,造办处完成的活计,在呈进时需要以专门的容器盛装,以保证活计干净整洁。在乾隆时期的清宫活计档里,这类活计被统一称为“杉木盘”“黄杭绸穵单”和“黄布穵单”,而雍正时期的活计档里则还有“捧盒”“匣子”等。由于这一类活计相对简单,操作难度低,样式固定,往往也不需要等样稿通过后再行制作,相较其他活计,多是在整个端午节活计筹备周期的后段才开始制作。档案中时常也有早先预备的容器数量不够用而加紧补充制作的记载。 四、造办处筹备端午节活计的特点 通过整体性对造办处活计档中与端午节有关的档案进行梳理,从中能够窥见宫廷服务机构是如何应对端午节的使用需要。大量的档案记载,也凸显了端午节这一沿袭下来的节日在宫廷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对造办处筹备活计的周期、活计内容进行总汇、分析,大致可以看出造办处筹备端午节活计的三个重要特点。 1 节活有一定的自主性 内务府与成造活计相关的人员共有四个层级,一般来说,只有位于金字塔最顶端的皇帝可以给造办处下达制作任务;位于第二层的总理(总管)内务府事务王公大臣和位于第三层的具体管理造办处各项事务的郎中、栢唐阿等也可以代为传达皇帝的旨意[34]。节活作为内务府呈献给皇帝的节日献礼,其实际操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并不会等待皇帝下旨,而是由内务府官员下令,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和自主性。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节活完全独立于内务府的常规工作体系,这种自主性也是有限的。 雍正二年(1724),在怡亲王允祥的要求下,造办处开始承办端午节的“节活”,“于五月初四日做得镶嵌五毒鼻烟壶一件、镶嵌福儿鼻烟壶一件、雕刻桃核花篮一件、杏木菱角核桃荔枝笔架一件、青瓷瓶莲艾一件、文都里那石盒二件、盛玻璃瓶一件、紫檀木座。怡亲王呈进”。[35]随后,怡亲王给造办处下了一道王谕:“嗣后中秋节、万寿节、年节下俱预备做些活计呈进。其应做何活计,尔等酌量料理。”[36]在后续多年里,造办处一直自主完成端午节、中秋节、万寿节、年节等节令献礼活计的设计和制作。 雍正十一年(1732),雍正皇帝不满于造办处的现状,专门下旨要严加管理,“……近来朕看得总管太监等传做活计,亦不奏鸣,往往擅自传做,尔等即应成做给,以致耗费钱粮。嗣后凡有一应传做活计等项,不可即做,如有传旨着做,尔等亦宜请旨,准时再做。再,造办处所管匠役不可私做活计,当严加申饬禁止。钦此。”[37]这条活计并非是针对雍正二年怡亲王安排下的“节活”,更多的应该还是对造办处当前整体管理情况的不满。此后,即便是没有明确旨意的活计,也需要先画样呈览,这种管理规定一直延续到乾隆时期。 乾隆五年(1740),根据造办处记事录的记载,此时在节令前制作、进献新颖的活计给皇帝欣赏的惯例应该还保留着:“(二月)二十四日,奉怡亲王、内大臣海望、监察御史沈嵛、员外郎满毗仝,传:各作将小式活计做些以备端阳节呈进。”[38]但此时,内务府高级官员及各作坊管事人的权利也仅仅是安排各作准备新颖的节令活计,“画样呈览”,到底能否得到批准制作,还要看皇帝的旨意。 根据档案记录,珐琅作的首领吴书先后“画得珐琅眉寿长春砚盒纸样一张”“画得珐琅挑杆纸样一张、珐琅五毒圆盒纸样一张、珐琅春盛纸样一张、珐琅鱼缸纸样一张”,上交呈览皇帝审阅,得到许可后,“奉旨照样准做”。这批活计于当年五月初二日由七品首领萨木哈上交呈进。 同样是为节活预备的“小式活计”,由于没有成例可遵,造办处在每一年预备的活计并不一致。根据《总汇》的记载,乾隆八年(1743)之前,“小式活计”的成品包括了诸多宫廷器物陈设和生活用具,并不完全凸显端午节本身的节令特色,可能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宫廷日常的需要。而自乾隆八年开始,造办处为端阳节预备的“小式活计”记录中出现了大量带有明显的端午节特色的活计,如银累丝五毒陈设、天师都盛盘、山式五毒陈设,但也保留了“五瑞嘉徵盆景”这种常规意义上的祥瑞活计。到乾隆九年开始,所有关于端午节“小式活计”的记录,基本都只保留了带有鲜明端午节特色的彩胜、五毒吊挂、天师符等。 此外,各个作坊的匠人也可以自行申请预备节活,但需要在得到上级的批准后才能正式开展工作。乾隆元年四月,画院处的画画人张为邦、丁观鹏等四人来说,“端阳节欲合画高六尺宽三尺绢画一张,面明监察御史沈嵛、员外郎三音保准行,记此”。[39] 2 旧有的活计并没有完全被淘汰 在造办处档案中,关于活计的制作和更替,有一个出现多次的表述:收什见新。所谓收什见新,也就是收拾见新,即对旧有的活计进行收拾、修补,使之能够继续使用,甚至可以充当新一年进献的活计。乾隆四十七年(1782),太监鄂鲁里传旨:“年例,端阳节应用绫绢堆做五毒陈设并象牙五毒吊挂等,着持出收什见新,即算明年端阳节节活呈进。”乾隆五十二年(1787),圆明园司房交出了一批破坏不全的端阳节陈设,包括五毒山台、五毒瓶、五毒白台、雄黄山子、漆盘、香几、陈设、吊挂、香袋等,根据皇帝的旨意:“着将香袋十四挂交造办处库收贮,有用处用,其余俱各将破坏处收什齐全,俟明年端阳节活计内呈进。”造办处据此一共挑选出十件破损程度较轻的陈设收拾见新,其余十八件因难以收拾,被收做材料。 除此之外,另有一部分活计,由于制作量较大,在当年没有用完,也会了旧存到下一年继续使用,例如锭子药、避暑香珠等。乾隆三十九年(1747)二月,灯裁作查得“三十七年遵旨成造过避暑香珠十串,于本年五月内呈进过四串,于三十八年五月节呈进过六串……”[40]即同一年完成的活计,在得到皇帝许可的情况下,分了前后两年进献。 由端午节的活计可见,造办处备办的节令活计,其中一部分属于日常使用或赏用的消耗品,而非赏玩之物。这些消耗品的制作周期,与其本身的消耗速度有关。当旧有的活计尚可使用或能够“收拾见新”时,这批活计就不会完全被淘汰,而是在经过筛选、统计、修补后继续发挥其原本的作用。 3 “节活”与“命活”无法完全分割 尽管节活是内务府为皇帝筹备的节日献礼,内务府在活计的内容、形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但依旧无法完全脱离皇帝的命令。内务府作为服务皇帝及宫廷的机构,造办处的基本任务是成造皇帝交办的各种活计,制作的活计是否符合皇帝的心意成为重要的考评标准,皇帝本人也会在活计制作时不断参与其中,从式样、质量、制作周期等各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此外,皇帝也会对某个节令需要的活计直接下达命令。在这一过程中,“节活”与“命活”是无法完全分割的,皇帝的干预推动了皇家审美的执行,也最终影响了造办处的献礼节活。 雍正六年(1728),雍正皇帝对于造办处进献的香袋不甚满意,“尔造办处所进的香袋甚糙,朕有府内取来香袋样子,尔何不照样做来呈进……着照样做些以备来年端阳节呈进,尔再照此五色颜色另将别样好款式香袋做些,其上不必缉碎珠,俱缉缎线,此原样香袋上所缉的珠子俱拆下,或做大香袋用,或做别样活计使用,尔等酌量,钦此。”[41] 乾隆元年(1736),造办处于端午节呈进的花插得到了认可,“铜烧古鎏金双有花插甚好,再照样大小不等烧造些,钦此。”[42]随即造办处按照乾隆皇帝的旨意继续制作,并先后于当年的八月十二日、十一月十七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和乾隆二年的五月初二日进献了类似的花插或花瓶共六件,但并不是每一个都令皇帝感到满意,其中十一月十七日进献的花插得到了“烧的古色平常,其所镀之金甚薄”的评价。 乾隆十七年,造办处为筹备端午节准备了“画彩胜十张,绫绢五毒吊挂十对,瑞符骈集一对,绫绢堆作山式五毒八对,天师、周仓、翎管、判子、刘海、玄壇六对,象牙五毒吊挂三对”样稿交予乾隆皇帝审查。尽管上述样稿得到了批准,但也收到了来自乾隆帝的批评,“其画彩胜堆做彩胜做的一年糙似一年,王公大人俱不管闲事,既是一样价值,为何不往细致里画做?钦此。[43]” 五、 余论 通过整理雍正、乾隆两朝的活计档,可以发现为了更好地应对宫廷中各个节令活动的需要,造办处往往需要提前数个月开始准备。以端午节为例,相关节活的筹备工作从年初就开始,整个筹备周期从春节后一直延续至五月初;没有按时完成的活计,会顺延至后续的节令,继续作为节令用品呈进。节活的类型既有相对固定的成例,也有临时变更的需求,既有符合宫廷日常生活需要的一般活计,也有大量充满时令特色的节令活计。很多端午节特色活计的内涵,并不局限于宫廷,而是与民间和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梳理清代雍正、乾隆两朝造办处对端午节活计的筹备,以期窥见雍正、乾隆时期宫廷节令的筹备情况,从侧面加深对清代宫廷生活的考察和认识。 注释: [1] 《清实录·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〇八二,乾隆四十四年五月上。 [2]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1册,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29页。(以下简称《总汇》)。 [3] 夏更起:《玻璃胎画珐琅考析》,《故宫博物院院刊》2003年第3期(总107期)。 [4]《总汇》(第2册),第457页。 [5]《总汇》(第29册),第446-447页。 [6]《总汇》(第17册),343页。 [7]《总汇》(第9册),721-722页。 [8]《总汇》(第9册),730页。 [9]《总汇》(第7册),824-825页。 [10]《总汇》(第8册),737页。 [11]《总汇》(第15册),665页。 [12](明)洪常:《岁时节气集解》,洪氏家塾梦庄草堂明正德八年版,第26-27页。 [13](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乾隆年刻本,第20页 [14]朱家溍:《清代皇帝怎样避暑》,《故宫退实录》上册,紫禁城出版社,2009年,第330-332页。 [15]《总汇》(第7册),687页。 [16]恩赏军队可以上溯至雍正时期,这是在同一西北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独特定例。参见关雪玲:《关于清宫锭子药的几个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2008年第6期,65-75页。 [17]《档案》(第21册),458-459页。 [18]《档案》(第45册),71-73页。 [19]张学渝根据造办处档案,将通草花等人造花在端午、中秋、重阳、万寿等不同节令时期的具体组合进行了汇总。参见张学渝:《十八世纪清宫通草花制作考》,《北京社会科学》2018年第10期,66-75页。 [20]《总汇》(第1册),329页。 [21]《总汇》(第一册),26页。 [22](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城东内外·春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 [23](明)沈榜:《宛署杂记》卷一七《民风一·土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91页。 [24]《总汇》(第9册),696页。 [25] 白宇:《清代“午瑞图”流变》,《中国书画》2019年第6期,19-23页。 [26]《总汇》(第5册),430页。 [27]《总汇》(第5册),797页。 [28]《总汇》(第7册),769页。 [29]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五十六 工部 [30]《总汇》(第44册),584页。 [31]《总汇》(第9册),721-722页。 [32]《总汇》(第14册),438页。 [33]《档案》(第11册),736页。 [34]张剑虹,《从“活计档”看雍乾两朝造办处活计成造治理》,满学研究,2021年。 [35]《总汇》(第1册),328页。 [36]《总汇》(第1册),329页。 [37]《总汇》(第5册),629页。 [38]《总汇》(第9册),519-520页。 [39]《总汇》(第7册),182页。 [40]《总汇》(第37册),225页。 [41]《总汇》(第3册),361页。 [42]《总汇》(第7册),274页。 [43]《总汇》(第19册),102-10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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